第706章 敢簽字麼?(1 / 2)

麗江往事 續寫春秋 2875 字 1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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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這麼一問,顧瑤馬上反駁道:“我什麼時候在人情世故上做的不夠好了?”

這話問的我竟然毫無反駁的勇氣,顧瑤的確是很聰明的……不對,不能用“聰明”來形容她,顧瑤是一個情商很高的女孩子,僅次於桃子。

相互道晚安後結束了視頻通話,我有點點小感慨,顧明順最終還是見不得顧瑤失敗,選擇了“妥協”去幫助顧瑤,在這件事上,我看到了顧明順對顧瑤的愛,看到了一個父親的付出……事實上,顧明順也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壞,他就是希望自己的女兒生活的更好一點,不想讓自己的女兒也以後被一些不必要的瑣事困擾。

我不知道過幾天顧明順會不會拿著一份財產公證書或者是我今天說的協議來找我,如果來找,我也會毫不猶豫的簽下來,男人嘛!說過的話就是潑出去的水。

第三天上午,顧明順就給我打了個電話,讓我去悅享找他。

這一次的見麵和之前完全不同,他對我的客氣了許多,至少給我個笑臉了,沒有之前冷冰冰的樣子,落座之後也給我準備了杯子喝茶,不過他在泡茶的時候仍舊沒有搭理我,自顧自的選了一款生普洱,一邊泡茶一邊說道:“你那天說的話算不算數?”

“算啊。”我沒有任何猶豫,麵不改色的說道:“彆懷疑我的真誠啊。”

“那好……”顧明順給我倒了杯茶,然後起身走向自己的寫字台,再次回來的時候,手裡多了一份合同,還順帶拿了一支筆過來,他把合同遞給我說道:“你先仔細看看吧,這份合同是我親自起草的,你要是同意,你敢簽了,那我從此就不阻止你和瑤瑤在一起,我也願意相信你是真的愛瑤瑤。如果你覺得沒辦法接受我的提出的條件,那就證明你在說謊,證明你不夠愛瑤瑤。”

我拿著合同開始往下看,而且是逐條一字不漏的往下看。這份合同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就是針對悅享的,約定的內容是,我和顧瑤結婚之後,悅享的全部收益(股份、年終分紅、利潤)這些都跟我無關,全都是顧瑤一個人的。

對於這個要求,我完全可以接受,本來我愛的是顧瑤這個人,又不是顧瑤的財產,顧明順讓我簽這個合同,他真正的用意也不是阻止我用顧瑤的錢吧,應該是擔心楊曼的孩子以後分我的家產,畢竟我和顧瑤在一起,我們倆花錢受益人還是我們倆、是我們的家,要是某一天受益人有了外人,顧明順就沒那麼大方了。

我向顧明順表示說道:“悅享這部分的內容我接受。”

顧明星不急不慢的說道:“你繼續往下看,不急,全部都同意我才能放心的把瑤瑤交給你。”

我繼續往下看,剩下的部分就是關於我和雲途的了,顧明順的要求是,讓我把自己持股的5%拿出一半顧瑤,過戶到顧瑤的名下,另外明確規定,雲途所產生的收益,歸我和顧瑤共同所有,是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雲途破產、負債……需要還債的時候,不能動用顧瑤的個人財產,也就是悅享給顧瑤創造的收益……用一句更直接的話表達就是,如果我有一天破產了,我不能用顧瑤的錢來給自己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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