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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整件事陷入了一個僵局,戴警官不敢帶這一家人去看“小希望”的,可是除了“小希望”,又能去哪找一個孩子給這一家人看呢?這家人從昨天晚上就要求見這個孩子,一直要求到今天了,戴警官和小鄧警官兩個人是死死的壓著這件事。
這一次,仍舊被戴警官拒絕了,以“尊重個人隱私為由”拒絕的。
家屬的情緒已經處於爆發的邊緣了,好在所長臨時趕過來結尾安撫。
得到片刻的喘息,戴警官把我叫到自己車上,關起了車門和車窗和我一起研究說道:“得想辦法儘快找到被人販子丟棄的孩子到底去哪了,你那邊還能提供更多的資源麼?”
“平台流量有限,能給的流量全都給了,除非製造話題炒作一波,製造更多的輿論,話題引流到其他平台,不過這也是一把雙刃劍,網絡輿論可不是說能控製就能控製的,至少不是你和我這個層麵能夠控製的。”
戴警官點頭,他也深知這個道理,默默的掏出一根煙點燃,對我說道:“今天你也看到了,如果不找個孩子給這父母看,恐怕他們也不會死心,要不這樣吧,你下午去醫院找黃主任溝通一下(黃主任,醫院的醫生),看看黃主任能不能幫忙找一個差不多大的女孩冒充一下,先應付過這個家長。”
“四個月大的嬰兒,對吧。”
“不對。”戴警官提醒我說道:“幾個月前是四個月大的嬰兒,都過去這麼長時間了,孩子不發育麼?咱們已經犯過一次錯了,這次可得小心點。”
“對對對,我差點又糊塗了,我這就去醫院找黃主任。”
戴警官提醒我說道:“一定要叮囑黃主任找個靠譜的,孩子的家長願意配合我們的,該花錢的地方就花錢。”
“我明白,我不會在這個事上省錢的。”
戴警官又囑咐我說道:“我的意思不是給黃主任錢,是讓黃主任幫忙聯係個孩子,把錢給孩子家長。”
我做了一個“OK”的手勢,表示自己明白。
離開派出所直奔醫院,在去醫院的路上我就聯係了黃主任,這幾個月雖然沒有和黃主任有太多的來往,但也從未間斷過,偶爾在彼此的朋友圈點個讚,上上個月,黃主任有朋友來麗江玩,談知道百佳客棧就是我們的,找我幫忙預定了幾間房。
來到醫院見到了黃主任,他已經知道這件事了,帶我到他的辦公室把門關好後問道:“楊小姐知道了麼?”
我搖頭,低聲說道:“如果這件事被楊曼知道了,她可能會受不了的。”
黃主任深深吸了口氣,然後問道:“那你現在的想法是什麼呢?我有什麼能幫上忙的麼?”
“現在昆明丟失孩子的一家人想要看一看在古城被撿到的孩子,戴警官從昨天晚上就開始和他們溝通,告訴他們這個孩子不是他們的孩子,但是這一家人死死哀求,就是想看一眼。”
“也難怪,換做是我,我也想要看上一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