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序、大清朝建元(1 / 2)





自序

自古以來,每當一個時代出現繁榮穩定的統治局麵,就必然伴隨著另一個時代的動蕩混亂;每當一個朝代興起,就必定會有另一個朝代走向衰亡。關於這些治亂興亡的原因,雖然可以說是人的作為和曆史事件的結果,但難道不是天命所最終決定的嗎?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曆代記錄曆史的作者們,在記載曆史時常常詳儘描述盛世良治的種種措施和輝煌成就,卻對亂世衰敗的描寫較為簡略。他們喜歡敘述王朝興起的榮耀事跡,而對於談及王朝滅亡的事情則有所避諱。例如,每當談到順應天命的偉大策略或是新王朝的法製典範時,史書記載往往會濃墨重彩,洋洋灑灑,甚至不惜篇幅連篇累牘。然而,對於舊朝滅亡的曆史逸事以及亡國的曆史遺聞,往往會被淡化處理,甚至不予記錄,似乎是因為“蘇秦當權之時,我張儀怎會敢談論這樣的事情呢?”

我認為,曆史上的動亂和衰亡是不可避免的現象,而在那些特殊時期發生的具體事件和人物行為,無論如何都不應當被輕易遺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大清朝世祖章皇帝(順治皇帝)曾經親自到訪並悼念了明莊烈帝(崇禎皇帝)的陵墓,並為其撰寫祭文表達哀思之情。

現今皇帝(康熙皇帝)登基後,也下令官府民間如有記載前朝天啟、崇禎年間事跡的書籍,都要呈送上來;即使書中存在一些忌諱的言辭,也不會加以追究罪責。這意味著當今的天子不僅鼓勵編寫曆史書籍,而且也在主動尋求相關史料。因此,作為民間草野文人,我們又何必有所顧忌,以至於讓數十年來的治亂興亡之事被一筆抹去呢!

於是,我不顧自己淺陋,廣泛取材編輯了一部史籍,其內容從明神宗萬曆丙辰年(公元1616年)起,直至明思宗崇禎甲申年(公元1644年),共跨越三十年的時間,分為二十四卷,將其命名為《明季北略》,以此記錄北京這一時期的大致曆史事件。這部書中涵蓋了明朝的興衰變遷、賢臣奸佞的任用黜退、軍事戰爭的始末經過以及糧餉征收的充足與匱乏等情況,讀者大致可以從中了解那一段曆史的全貌。希望閱讀此書的人,無論是視若珍寶般對待,還是僅僅作為日常讀物,一切皆隨你意願。謹以此序言說明。

無錫人計六奇於康熙十年辛亥(公元1671年)季冬八日(乙酉),在社埄王氏的書齋中題寫此序。

大清朝建元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公元1616年),大清朝開始使用“天命”作為年號,將中國稱為“南朝”,太祖努爾哈赤身穿黃袍,自稱“朕”。當時仍沿用“後金”之名,直至後來改稱為“大清”。太祖努爾哈赤在位共十一年,直到天啟六年丙寅(明熹宗朱由校的年號,公元1626年)八月初十日駕崩。

附注: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初夏四日,先父曾說:“他年輕時遇到一位華姓道士說,江西的張真人曾在北京城舉行齋醮儀式,長時間伏在祭壇上,然後神元出竅,發現天庭上的眾神都不在位,唯有關羽關聖人一人鎮守天門。張真人便詢問諸神去向,關聖人回答道,如今新天子降於凡世,諸神已下凡護佑。張真人又問,為何關聖人不去?關聖人答道,我受明朝深厚恩澤,故不離天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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