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楊鎬逮治(1 / 2)





(公元1619年)八月十三日,皇帝派遣錦衣衛逮捕楊鎬以進行懲戒。到了九月二十六日,刑部科道官員上奏關於諸大臣在遼東軍事失利的功罪情況,指出:“楊鎬在戰役中喪師失地,按照法律,其罪責實在難以逃脫。”然而,楊鎬卻極力為自己辯護,聲稱自己未曾偏袒李如柏,又指責杜鬆擅自違背節製,辯解說自己親自督促作戰,不曾違抗朝廷命令。然而,楊鎬卻沒有意識到,李如柏身為遼東地區的大將,當時四路兵馬齊發,為何不讓李如柏扼守重要關隘,反而讓其駐守清河,卻讓杜鬆從撫順出擊呢?而李如柏生性膽小怕敵,本無主動求戰之意,結果兩次出戰都選擇了逃跑。有人說,楊鎬曾提前將令箭藏在李如柏身上,表麵上說是楊鎬所發,實際上是分明是在袒護李如柏。否則,麵對杜鬆的冒進,樣稿為何不用令箭命令他撤退,唯獨如此急切地給予李如柏指令?

杜鬆為人一直廉潔英勇,素有古代名將之風。在得知楊鎬即將出兵時,杜鬆曾指出軍餉不足、士卒訓練不足、將領間配合不佳等問題,認為不宜大規模出兵。但楊鎬一意孤行,急於求成,不顧杜鬆的建議,徑直發兵。杜鬆無奈之下,秘密派人向朝廷有關官員呈遞奏報,希望能延遲出兵。然而,李如柏得知此事後,派人於關外攔截杜鬆信使,並將信使痛打十軍棍,使得杜鬆的計劃未能實施,導致朝廷軍隊遭受損失。這一點可以從杜鬆的侄子、總兵杜文煥因憤懣而向朝廷遞交的奏疏中得到證實。僅此一舉動,便足以看出李如柏對杜鬆懷有陷害之心。

而且在誓師出征時,李如柏還假意與杜鬆把酒言彆,聲稱願意將首功讓給杜鬆。杜鬆為人豪爽,對此深信不疑,奮勇爭先。但他並不知道,李如柏早已暗中安排奸細充當杜鬆的向導,誘導他陷入敵人的埋伏。而敵人向來最為忌憚的就是杜鬆和劉綎。而且敵人又事先得到了楊鎬發布的出師告示,集中精銳兵力,專在撫順一路設伏,隻等杜鬆到來。杜鬆果然被向導引入陷阱,而李如柏則先行逃走,杜鬆苦等援軍無果,最終壯烈犧牲,屍骨無存。劉綎同樣浴血奮戰,最終死於敵手。

因此,杜鬆之死,實際上是楊鎬與李如柏合謀陷害所致。楊鎬與李如柏自毀長城,導致日後明朝在遼東攻守的主導權發生變化。然而,楊鎬卻聲稱三路兵馬的失敗皆因杜鬆擅自違抗節製所致,他作出這種喪心病狂的言論,隻是為了自我開脫而已。楊鎬的這些說法在社會上廣為流傳,不僅無視杜鬆英勇殺敵的事實,還抹殺了他應有的功績。杜鬆含冤而死,真是死不瞑目。

另外,楊鎬辯稱自己嚴格執行了皇帝催促出戰的命令,但他難道不知道“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這一原則嗎?即使因為違抗君命被逮捕,也總比因戰敗承擔責任要好。就算他口如懸河,朝廷法律也不會饒恕他的罪行。至於李如楨與周永春因失陷開原受到責罰,朝廷明確指出:“開原失陷,作為負責一方疆土的巡撫大臣,豈能無罪?”可見,他們的罪責與李如柏並無二致。鑒於遼東戰事尚未平息,這些有罪而無功的官員,理應隻追究其罪責。儘管李如柏已先行自儘,仍朝廷應當對他定罪當斬。如果楊鎬等人得以逃脫懲罰,那便是無視刑法,有失公正。

1.譯者注:“壞此長城,為異日和戎之地”,這句話本意為,破壞了長城這般堅固的防線,導致將來就要與敵人進行和談。經過上下文聯係,翻譯為文中之意,主要是因為公認薩爾滸大敗後,明朝就失去了對後金作戰的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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