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袁應泰傳、張銓殉節(1 / 2)





袁應泰傳

袁應泰,字大來,號位宇,鳳翔人。萬曆乙未年(公元1595年)考中進士,被明朝朝廷任命為臨漳知縣。期間,他築建了長達四十餘裡的長堤以抵禦漳河水患,後升任工部主事。在淮徐地區任職兵備官員時,因應對饑荒開倉放糧,卻被彈劾,他稱病辭職歸鄉。後來他被朝廷起用為河南參政,負責永平地區的軍事防禦。適逢邊境告警,他於萬曆庚申年(公元1620年)八月初九被朝廷晉升為僉都禦史,並出任遼東巡撫。熊廷弼因被他人指責而離職後,袁應泰於十月初十被朝廷任命為兵部侍郎,獲賜天子劍並受命擔任遼東經略。到任遼東後,他上疏朝廷說:“我父親遺書命令我不得因為國事艱難就罷官去職,我將遵循父親遺訓,無論生病還是戰死,都不離開遼東一步,即使因罪被貶,也願意加入士卒行列抗擊敵軍,絕不踏入山海關一步。”朝廷對此給予了嘉獎回複。

起初,熊廷弼部署遼陽防守嚴謹有序,而袁應泰到任後對一些措施略有調整,特彆是對待投降者的政策,引起了人們的不滿。袁應泰認為西麵的敵軍因糧食耗儘而投降官軍,官軍應接納他們並將其轉化為精銳部隊,以此壯大自身實力、孤立敵人,他認為這是一個明智策略。然而,當沈陽失陷以後,監軍欲處決之前的投降者(怕這些人充當城中內應),已經將他們捆綁起來,袁應泰檢查到他們身上有多處重傷,便安撫並釋放了他們,還責罵了捆綁他們的人。這樣一來,袁應泰與那些最後以身殉國的死難官員產生了嚴重分歧。一些苟且偷生的人無處推卸責任,後來便紛紛指責說:遼東不是自己敗亡的,而是被投降者搞垮的。

遼陽城陷落時,袁應泰在城樓上麵向京城方向拜奏說:“我到遼東後發現人心不穩,無法固守,因此立下死在遼東、葬在遼東的誓言,如今果然城陷,我雖已竭儘全力,但仍以死報國,希望皇帝能夠凝聚人心,為收複失地做準備。”他又寫信向父親告彆,隨後自縊身亡。他的內弟姚居秀也隨之自儘。仆人唐世明悲痛欲絕,守在袁應泰屍體旁痛哭,最後點燃大火焚燒樓閣,隨主人而去。朝廷起初認為袁應泰錯誤地收納投降者、輕信叛將,導致沈陽、遼陽失守,直到第二年十月才追贈他為兵部尚書,給予祭奠,並蔭庇其一子進入國子監讀書。

張銓殉節

張銓,字宇衡,號見平,是山西沁水人。萬曆甲辰年(公元1604年)考中進士,被授予保定推官之職,後調任浙江道禦史。他因家人去世而離職回鄉守喪,守喪期結束後,被朝廷起用為江西按察使。正值遼東邊防危機重重,張銓被派任遼東巡按禦史,此時袁應泰正以接受敵軍投降的策略應對局勢,張銓預言道:“遼東的禍患就在於此了。”他雖極力勸阻,但未能改變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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