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體仁擬旨逮錢、瞿;陸文聲奏複社(1 / 1)





體仁擬旨逮錢、瞿

常熟縣平民張從儒,向朝廷控告前任禮部右侍郎錢謙益和科臣瞿式耜,稱:“這兩位官員濫用職權,根據個人喜好控製人才的晉升或貶黜,通過賄賂他人以掌控江南地區的生死大權。他們的家族及其朋黨成員沒有一個不是奸詐之徒的,海外貿易、勾結外國,沒有他們不敢乾的,甚至還侵吞國家財產、誹謗朝廷、危害國家社稷。這一切都是因為他們門下的學生和舊部占據了關鍵職位,導致無法申訴冤屈;而他們身邊的官僚權貴和家奴則遍布各地,使得民眾無處宣泄憤怒。”

這份奏折呈遞上去後,溫體仁代擬聖旨,下令逮捕錢謙益和瞿式耜,並將他們關押至刑部大牢。此前,一個名為陳履謙的奸詐平民因爭奪財產糾紛,曾請求錢謙益和瞿式耜幫忙但遭到拒絕,因此懷恨在心,唆使張從儒上告二人。當接到朝廷調查的命令後,陳履謙等人得意忘形,開始捏造錢謙益款曹、和溫的不實謠言,多方恐嚇敲詐錢、瞿。所謂款曹者,因為錢謙益曾經為已故太監王安撰寫過祠堂記,而曹化淳出自王安門下,所以錢謙益就是在結交示好曹化淳。所謂和溫者,是指錢謙益和溫體仁有矛盾,就應當促成他們之間和解。

曹化淳得知此事後,對這種卑劣行徑深感憤慨,並揭露了他們的陰謀。經過刑部尚書鄭三俊的深入調查,終於查明了事實真相。陳履謙和張從儒各自被判笞刑一百,並戴上重枷三個月,最終死亡。而錢謙益和瞿式耜不久後被釋放回家。

陸文聲奏複社

三月,太倉州的一位監生陸文聲提出:“社會風俗敗壞的根本原因在於士子階層。太倉的庶吉士張溥和前臨川知縣張采創辦複社,意圖擾亂天下。”朝廷命令南直隸提學倪元珙對此事進行調查。倪元珙回複朝廷,極力反駁陸文聲的指控,說:“東吳地區複社提倡的精進學問是最為突出的。複社成員大多數真誠、正直,致力於研討學術經典,彼此切磋砥礪,寫的文章必定嚴謹正道,品格也是必定賢良高潔,循傳統倫理道德,無愧於傳統的道德教育和倫理規範;大概是陸文聲對婁東(太倉)地區有所不滿,因此借以攻擊複社。”皇帝責備倪元珙隱瞞掩飾事實,將其降職為光祿寺錄事。

張溥,字天如,號西銘,從小聰明好學,成年後每日熟讀詩書數千字。他十五歲時父親去世,侍奉母親金氏居住在城西。十九歲時成為秀才,同鄉的吳偉業從他那裡學習《易經》,並與張采共同創建了複社,聯絡團結了吳越地區的眾多才俊。崇禎辛未(公元1641年)年,張溥考中進士,位列第七,被任命為庶吉士,但由於觸怒了當朝權要,便請假歸鄉。權要人士招攬陸文聲以複社結黨的理由攻擊張溥,同時蘇州司李某也對張溥進行舉報,張溥因此被牽連了六七年,最終因突發疾病去世。事後,禦史劉熙祚和給事中薑采接連上書為張溥申冤。皇帝下令將張溥的著作呈交朝廷,並得到天下人的傳頌。張溥的主要著作包括《七錄齋集》、《曆代史論二編》、《春秋三書》、《十三經合纂》、《曆代文典文乘》、、《通鑒紀事本末》、《宋元紀事本末》、《古文互刪》、《漢魏六朝百三家集》、《曆代名臣奏議》等,這些作品在世間流傳。

倪元珙,號三蘭,沂江上虞人,天啟壬戌年(公元1622年)考中進士,曾任蘇鬆學政,後被貶為光祿寺錄事,不久又升為光祿寺寺丞,最終在家中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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