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鄭鄤本末(1 / 2)





天下很多大事,往往源自細微之事,而一旦牽涉到女性情感糾紛,其引發的禍患往往最劇烈、最具破壞性,就像鄭鄤(號峚陽)身敗名裂的悲劇一樣。鄭鄤,是進士鄭振先的兒子、另一位進士鄭某的侄子、大學士孫淇澳的女婿、大學士吳區聞的外甥。他在十八歲時中舉,二十八歲考中進士,入選庶吉士,並敢於公開指責權宦,一時聲名鵲起,如高山峻嶺般雄偉,前途遠大。然而,鄭鄤自幼就對其母的嫉妒心理抱有反感,長大後看到母親對待婢女極為苛刻,特彆是對年輕婢女的虐待尤為嚴重,更加深了他對母親行為的不滿,甚至不願再見或聽到母親的消息。因此,鄭鄤離家出走,獨自在深山隱居三年。

當時,有個擅長通神、預告來生禍福的巫婆,深受當地婦女的信任,她們對巫婆的敬畏程度堪比觀音菩薩和閻羅王。鄭鄤希望能以某種方式改變母親的殘暴行為,使之變得寬容慈愛,他覺得口頭勸說和擺事實講道理難以見效,於是想到借助宗教信仰和因果報應的說法來進行教育。於是,他恭請巫婆與母親相見。巫婆布置法壇,點亮燭火,一開始低首閉目,然後發出呻吟,突然睜大眼睛,雙掌顫抖,用漢話大聲呼叫:“鄭家的吳氏還不趕快下跪。”

鄭鄤為了增強母親對巫婆所說內容的敬畏感,趕在母親之前先行下跪。母親看到一向對鬼神之說持有異議的鄭鄤如今也屈膝下跪,心裡悔過的念頭頓生,也隨之跪下。接著,巫婆細數母親虐待婢女的各種冤情,冥界有許多為此告狀的。母親不願意巫婆詳述她的過錯,但巫婆卻用洪亮的聲音明確指出了她的罪行,並強調如果不改正,將會麵臨快速而嚴厲的報應,以此來震懾母親。鄭鄤見狀迅速轉移話題,說:“當然知道這是罪過,現在隻想尋求化解的方法。”但巫婆堅決不同意輕易放過。母親聞言,極度懊悔,不住地低頭磕頭,眼淚沾濕了衣襟。鄭鄤直截了當地問:“按照陰間的法則,現在會受到怎樣的因果報應?”巫婆回答說:“將會懲罰她在接下來的十幾世中做苦命的婢女,且她的生命期限僅剩下百日左右。那些被她虐待致死的婢女,將成為她的主人。”

母親聽後,額頭撞地,涕淚橫流,懇求解救。鄭鄤再次引導對話,問陰間報應與現世報應哪個更重。巫婆回答現世報應更為嚴重。鄭鄤說,是否可以通過現世受罰來消除過去的罪孽?巫婆同意可以折算。母親懇求減輕懲罰,巫婆說:那讓你得上惡疾吧。母親繼續懇求,巫婆說:“讓你吃不下飯,眼睛失明吧。”母親再次懇求,鄭鄤從中說和,提出:“以現場接受杖責的方式來消除罪過,以後絕不再犯,可以嗎?”巫婆答應了,說:“你兒子身為貴人,他既然說了就這樣吧,你母親來世仍能成為一品夫人,而受虐待的婢女也將得到超度。”母親聽後欣喜若狂,主動要求杖責,無論多少棍都願意承受。巫婆宣布,原本應杖責八十,但因真心悔過和鄭鄤的尊貴身份,隻需打二十棍懲罰前罪就行了。於是,由鄭鄤執行杖責母親,這一決定源於巫婆的指示。從此,杖母一事成了無可爭議的事實。此事發生在鄭鄤十八歲那年四月初旬。

至於說到鄭鄤的兒媳,她是辛未年(公元1631年)進士韓鐘勳的女兒。韓鐘勳在被任命為長沙府湘陰縣知縣後,三年時間裡克己奉公,廉潔自律,即將因其優秀表現而被選拔升遷。有一天,他去上級府衙接受考核時,乘坐的小轎在彎曲巷口與刺史出行的隊伍相撞,刺史命令手下鞭打了轎夫二十下。韓鐘勳並未對此事過於在意,返回寓所後更換了隨從,再次前往巡撫衙門等候覲見。所有州縣官員都在那裡焦急等待,對他的遲到感到驚訝。韓鐘勳解釋了剛才的情況,當時辛未年(公元1631年)科舉錄取的進士中有八人在場,其中有六人來自蘇州和常州四府,他們對韓鐘勳剛才的境遇感到憤慨,認為一個老朽的知府不應該欺負即將升遷的知縣,這這不是正常的世道秩序啊。大家一致決定,一定要等刺史處置違規的吏書和役人,每人各打四十板,以懲戒其囂張妄為。最終,共有五人受到懲罰,總計二百板。知府對此事無法容忍,敲響鼓鳴冤申訴,甚至哭訴請求辭官。後來,各官員依次進見巡撫,但湘陰縣遞上的帖子被退回,未能當麵陳述。知府在巡撫府邸待了三天,正在調解此事時,竟因氣結而去世。他的兒子憤而提起訴狀,使得巡撫方麵不得不正式介入處理此案。

韓鐘勳在返家後閉門不出,極度煩悶焦慮,其夫人也在此時舊病複發,幾天後不幸去世。他們僅有的一個兒子,雖然年紀尚小但非常聰明,也在這個時候因天花去世。韓鐘勳悲傷抑鬱,幾天後也跟著離世。有人說,在一個月前,有人砍伐了一棵巨大的老樹,樹根流血,韓鐘勳自此身體不適,這也是有事實依據的一件事。韓鐘勳的女兒本來已經許配給了鄭鄤的兒子,如今自湘陰歸來,雖然失去了父母兄弟的依靠,但她還有祖父可以倚靠,應該讓她在祖父的撫養下成長。然而,鄭鄤卻將湘陰縣遺留下來的資產作為韓鐘勳女兒的嫁妝,並借口童養媳,早早地讓韓女入住家中。傳統上,隨嫁的婢女年齡應該低於新娘,且必須選擇勤勞謹慎、懂禮儀、不多言的女子來陪伴。但鄭家的做法卻是讓各種身份不明的男女仆人混雜居住在一起,導致良莠不分。韓女遠嫁而來,其貞潔狀況難以辨彆清楚,船上搬運而來嫁妝數量,無論多少也都一並納入鄭家,這種情況下,為了避免瓜田李下的嫌疑,就應當如秋霜般嚴肅警惕,而對於童養媳這樣的安排,也不適宜隨意掛在嘴邊,從而引發不必要的誤會或流言蜚語。結果韓女最終自縊,步上了父母兄弟的厄運,而鄭鄤因此遭到誹謗,也與家中男女仆人混雜相處有關。如果一定要尋找確鑿的證據來證實這些情況,那就過於穿鑿附會了。

至於鄭鄤奸淫妹妹的不軌之事,鄭鄤不幸有一個這樣的妹妹,更不幸的是這位妹妹嫁給了錢家的兒子。女性品行不端,各種惡劣行為都可能發生。人們喜歡談論那些行為不檢點的女性,對她們的負麵評論和指責也是無所不儘其極。這種情況正如歐陽修(字永叔)因為一首詩詞,就被人指責為品行不端一樣。如果要為鄭鄤澄清類似的非議,隻能求助於公正無私的神明來進行裁決了。

鄭鄤,諱字峚陽,常州橫林人,於壬戌(公元1622年)科中通過文震孟主持的科舉考試成為進士。文震孟就職後,上書倡導聖學,但奏疏被暫時擱置,鄭鄤也因此議題再度議論,並指出奏疏被留中不發,背後必定有隱藏的陰謀。當時,閹黨勢力剛剛興起,鄭鄤因此被貶謫並調離京城,與文震孟一同賦閒在家。等到新帝登基後,兩人都得以恢複官職。文震孟後來官至高位,而鄭鄤仍留在地方,但預計之後將進入中樞要職,在朝廷任職和賦閒在家的時間,大概是一樣的。鄭鄤性格耿直,言辭犀利,兩院官員中有許多人重視他的意見,他的建議能夠影響官員升降,甚至在複查官員功過時,都會首先征求他的意見,然後再把正式文本送給他看。不僅如此,他對科舉考生的選拔也有極大的影響力,無論是參加科舉考試的秀才,還是入學府學習的儒童的錄取,還有督學所重視的關節問題,他的片紙隻字甚至比朝廷的敕令還要管用。鄭鄤名聲顯赫,實力雄厚,達到了他人難以企及的高度。然而,天道忌盈,也對其產生了厭惡和不滿。

他舅舅孫淇老多次被征召卻不肯出仕,鄭鄤堅持陪同他一起進京,七年七月,孫淇老以大宗伯的身份應召準備出山,以水路進京,鄭鄤則選擇了陸路前往京城。因嫉妒孫淇老的人同時也嫉恨鄭鄤,導致鄭鄤被構陷入獄。

當時,錦衣衛指揮使吳孟明帶著兩個兒子庚臣和世臣,讓他們在監獄接受鄭鄤的教導。鄭鄤先讓他們學習一項技藝,並對他們表現出的才能擊節讚賞,堅信他們將來一定能夠登科及第。吳孟明對鄭鄤給予了極高的禮遇,不僅供應精美豐盛的飲食和華美的服飾,甚至超過了對待皇帝的規格。在關押鄭鄤期間,每天僅其飲食開支就要耗費六兩銀子。然而,儘管鄭鄤被彈劾的是杖打母親的罪行,卻始終沒有對其進行正式的審訊,一關就是三年。

後來,京城夏季乾旱,皇帝下令各衙門上報弊政,昭雪冤屈。吳孟明上奏說:我所在的衙門內存在的冤屈,自然有專門的法司部門負責公正裁決,我不敢擅自乾預。然而,像鄭鄤這樣被長期幽禁長達三年之久,且一直沒有審理查明的,或許應當考慮釋放他,以順應天道,求得和諧安寧。上疏之後,皇帝對鄭鄤杖母一案反應極為嚴厲,認為此乃悖逆人倫,嚴重觸犯法律,若鄭鄤無辜,為何無人替他申訴?下令在京的常州府(鄭鄤家鄉)人士據實公正回報關於該案的情況。

當時,三位常州籍的朝廷官員劉光鬥、劉呈瑞、王章正處於丁憂之中,其中劉光鬥收到了母喪的噩耗,準備回家守孝。這時,有一名叫許曦的武進縣落魄秀才,曾與管紹寧一同考上秀才,閒來無事來到京城,正好趕上選拔武英殿中書的職位,管紹寧因此選中了他,每月俸祿一石糧食,但並無實職,每天沒有正事,屬於不是正式官員卻享受官員待遇的人物。他代主審官員起草了一份奏疏,進一步坐實鄭鄤杖打母親的罪名,並附加指控他有亂倫行為,如與兒媳、親妹妹通奸,以佐證他的惡劣品行,他的奏疏提前一天送達朝廷。劉光鬥上疏說:我本出身於世代書香之家,父母對我讀書學習的要求極為嚴格,珍惜每一刻光陰。從六歲開始跟隨老師學習,直到二十歲連續取得科舉佳績,我從未敢在學業上有絲毫懈怠,不敢擅自離開書房。對於鄭鄤的事情,因我一直專心於書館之內,未曾聽到外麵的傳聞。王章則說:我本是一個農家子弟,家離城市有一百裡之遙,鄭鄤的事情發生在官宦人家的內宅之中,作為鄉村百姓,我的耳目所能觸及的範圍有限,確實未曾聽說或親眼見過鄭鄤的這些事情。他們二人的奏疏晚了一天送交朝廷,並預先告知了政府相關部門。對於許曦的奏疏,法司進行了嚴格的審查,而對於劉光鬥和王章的奏疏則表示,關於鄭鄤一案已有皇帝的旨意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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