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2)





索性大方承認了。

“幾點去的酒吧,幾點走的?”

方平安明顯感覺到警官的語氣變得嚴厲了一些。

“大概是九點過吧,具體時間沒注意。走的時候大概也就是不到十點的樣子。”方平安低著頭答道。

筆錄通常是兩名警察同時在場才能進行,一人記錄,一人詢問。

這個方平安是知道的。

他回答的時候也是語氣很平靜的在回答。

“你為什麼去酒吧?”

“方宏浚約我十點在七月花酒吧後門見麵。

我沒去過酒吧,那是我第一次去。

到了以後我在酒吧坐了很長時間。

後來我去後門看了一眼,覺得那個地方不安全,所以我給他打了個電話,他卻讓我在酒吧後門的黑胡同裡等著。

我害怕,然後放他鴿子自己走了。”

“為什麼你會覺得不安全?為什麼害怕?”

方平安起頭看著兩名警官,認真地說:“我怕他找人弄死我,好搶走我的繼承權。”

兩名警官大眼瞪小眼。

沃爾瑪,這就有意思了。

方平安侃侃而談。

“我是方駿弘和趙薇的兒子,我上麵有四個姐姐……巴拉巴拉……

我從小在孤兒院被養父陳少華領養,一直到十四歲的時候才回到方家……

可方家沒人在乎我,一直讓我住傭人房間巴拉巴拉……

方宏浚是我爸的私生子,同樣有繼承權,這事兒還是我高二那年無意之中發現的……

我高考前又被家人冤枉偷東西,那天我跟我爸方駿弘簽了斷絕關係協議書……

後來我把方宏浚是我同父異母的弟弟的消息告訴了我二姐……

我二姐前幾天告訴我說我有危險,這事兒您可以跟我二姐確認。

雖然我已經跟我父親斷絕了關係,我現在住在養父母家裡,但就是這樣,我姐仍然認為我有危險……

我是今年的全省理科狀元,九月份就去京城大學上學了,這些都是可以查的事情。

我怕他找人把我打殘或者弄死,那我的未來就完蛋了。

雖然我不稀罕方家的家產,但我想上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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