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圖窮匕見(2 / 2)





「去時,其攜帶黃金百兩,並在院中逗留近半個時辰之久。」

「據查,此處宅院的主人,乃是司禮監掌印太監,金英!」

「嗡」的一聲。

原本就不太平靜的群臣,這一下更是直接炸了。

顧不得失禮,無數人的目光,一下子便投向了禦座之後,麵色陡然變得蒼白無比的金英身上。

這位如今的宦官大璫,此刻臉色蒼白,神情錯愕,離得近些的朝臣,甚至能夠發現,他的身子都在微微顫抖。

這個時候,沉默許久的天子,終於開口問道。

「金英,大理寺卿所奏,可是實情?」

金英立刻從丹陛上走下來,拜倒在地,道。

「陛下,十五日夜,內臣的確不在宮中,但是臣絕對沒有跟外朝大臣私會,更不曾見過剛剛回京的石尚書,請陛下明察。」

然而話音剛落,俞士悅立刻便道。

「串通欺君,罪不可恕!金公公既然不承認,且看看這名女子是誰?」

一旁的盧忠配合著側開身子,露出他背後粗布麻衣的女子。

那女子看起來不過二十如許,長得隻算是清秀,被這麼多人矚目著,忍不住往盧忠的背後縮了縮。

這個時候,俞士悅對著這名女子開口問道。

「殿下女子,你姓甚名誰,是何身份?速速道來。」

那女子跪在地上,磕了個頭,道。

「稟大老爺,民女姓許,是金公公府中的使喚婢女,管家給起的名字,叫綠柳。」

聲音剛落,金英便猛地抬頭,惡狠狠的盯著那女子。

「放肆,咱家根本不認得你,胡說什麼!」

那女子被如此嗬斥,伏在地上不敢說話。

一旁的盧忠卻是冷笑一聲,道。

「金公公,本指揮使看你是真的昏了頭了,竟敢一而再再而三的欺君罔上,就憑這一條,都夠你去鳳陽守陵了!」

說著,他從袖中拿出一張文簿,道。

「這是她和你府中管事,簽訂的契約,上頭寫的清清楚楚,正統七年,她便到你府中侍奉,這契約上,還有你的私章,難不成想抵賴嗎?」

大明雖明令禁止良家子賣身為奴,但是這種事情,有買家,有賣家,兩廂情願,根本是難以禁止的。

朝廷不許明麵上蓄奴,那麼民間自有變通的法子。

不能用賣身契,就用別的名頭。

但是不論是什麼,總歸是有一份契約在的。

看著擺在自己麵前的契約,上頭明晃晃的私章格外此言。

金英的嘴唇動了動,卻沒有說話。

事已至此,他比石璞要更加清醒。

從看到綠柳出現的時候,他就明白,大勢已去了。

這場廷鞠,能不能奈何的了石璞這麼一位七卿重臣,金英不敢下定論。

但是他可以確定的是。

一旦自己和石璞那天晚上所談的事情,在這廷鞠之上被揭開。

那麼作為宦官的他,是絕沒有什麼好下場的。

甚至於,金英莫名其妙的感覺。

這場廷鞠的目標,似乎從一開始,就不是石璞。

或者說,石璞隻是捎帶著順手而已。

天子真正要拿下的,是他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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