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審結(1 / 2)





大殿之中,羅通也被噎的說不出話來。

誠如王文所說,有了這份鑑定文書,如果再要強辯說朱音埑拿出來的證據不足採信,那就是詭辯了。

按照這個邏輯,一切的證據都不足以採信,包括廣通王拿出來的證據。

審訊刑案,最重要的一條原則,就是相信擺在眼前的證據。

不管證據所顯示出來的真相,是多麼的聳人聽聞,違背常理,都要相信證據。

因為所謂的違背常理,大多時候,都是刑案官沒有完全查清案子背後隱藏的邏輯而已。

如眼前這個案子。

邏輯上來說,朱音埑能夠在半個月的時間內,找到那個所謂的落第舉子,並且恰好那個落第舉子私藏了一份證據,是確有疑點的。

但是他拿出的證據,能夠得到鑑定書吏的認可,那麼就應該予以採信。

書吏的鑑定結果是,這兩份詩詞和鎮南王的奏疏字跡相似度很高,可以基本認定是同一人所寫。

可朱音埑卻能證明,他拿來的這份是別人臨摹而來,由此推論,另一份詩詞的可信度也隨之崩塌。

也就是說,書吏出具的鑑定為真的文書,反而成為了證據是偽造的鐵證。

這是一個解不開的死結。

到了這個地步,再去追究那個舉子根本毫無意義。

即使朱音埑拿出的這份證據,不是那個舉子寫的,那麼至少能夠證明,偽造的詩詞,是可以騙過鑑定的書吏的。

從這個角度推論,同樣可以證明,廣通王的證據不實!

何況,羅通雖然不清楚,但是寧陽侯管著宗人府多年,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岷府當年的事情。

宣德年間,岷府的財物多次失竊,在地方上也鬨起過一番風波,老岷王甚至請奏朝廷,讓地方官協同調查,但是最後卻不了了之。

這件事情和如今的狀況相互印證。

基本可以確定,十有**,蘇氏當年為了保險起見,的確曾經讓人仿造過朱徽煣的筆跡,仿造過程當中,被人私藏一張也不是什麼難事。

所以大概率,朱音埑沒有說謊,他拿出來的這份證據,就是真的,派人去查,根本毫無意義。

這件事情的關鍵,壓根不在於這份仿造的詩詞真假,而在於朱徽煣是否寫過這麼一份詩詞。

但是隨著蘇氏的這番舉動,這個原本應該是鐵證的詩詞,完全失去了作用!

至於當年參與宴會的證人……

廣通王等人密謀多年,若是能夠找到哪怕一個,又怎麼會退而求其次找一個上菜的夥計來當證人。

大勢已去啊……

在寧陽侯黯淡的神色當中,負責主審的天子轉向一旁的廣通王二人,道。

「你二人還有何話說?」

廣通王和陽宗王顯然也沒有料到會是如此結果。

這件事情本就是隱秘之事,加上蘇氏當年自覺做的周全,隻保留了兩份複製品,其餘的廢品全都付之一炬。

當年,她將其中一份交給了岷王,又拿另一份威脅朱徽煣,這兩份最後都各自被銷毀掉。

理論上來說,她託付給老仆轉交給廣通王的,應該就是唯一的一份,或許,也是真品的那一份。

正因於此,她也就沒有將有臨摹品的事情,告訴過廣通王二人。

甚至於,就連她曾經以此威脅過鎮南王的事情,也都隱沒不提。

這才是廣通王二人這些年心懷怨恨的最大原因。

蘇氏給他們的信中,隻說她當年從朱徽焲身上拿到了這份詩詞,然後私藏了下來,不曾提起她交給岷王和威脅朱徽煣的另外兩份。

所以,廣通王二人理所當然的以為,蘇氏被逼死,就是因為這份詩詞,所以這些年來一直想要報仇。

但是如今,事實擺在眼前。

他們自己也無法辨明,到底蘇氏給他們的信裡所說的,鎮南王的確寫過這份詩詞是真的,還是鎮南王所說的,這份詩詞本就是朱徽焲偽造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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