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掙紮失敗(1 / 2)





朝堂之上,很多時候,不予置評也是一種態度。<a href="http://www..co" target="_blank" class="linkcontent">www..co</a>М

因此,當天子越過張輗和李賢的爭執,直接問金濂關於八議的時候,其實已經表明了自己的態度。

應該說,這一次的張輗,是真的在垂死掙紮。

搬出英國公府過往的功績,固然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會引起文臣們的反感。

就像李賢所說的,雖然英國公府為國立下過大功,但是歷代天子也深恩厚賜,以國公尊榮許之,世代相傳,寵信不衰。

何況,張軏又不是正牌的英國公,說破了大天,他不過就是一個英國公的親族而已。

要是他承襲了爵位,這件事情還有的一辯,但是他不過三房的一個旁支子弟,拿祖輩的功勞說事,就有點過分了。

總不能因為祖輩立過功勞,所以後輩的所有子弟,犯了罪都處置不得?

所以,從上到下,對於張輗這次的行為,其實心中都有所不滿。

因此,天子選擇略過此事不提,群臣也裝聾作啞,就當什麼都被聽見。

不過,有了李賢的一番辯駁,張輗的話可以當不存在。

但是,朱謙卻的的確確是擺出了法條,搬出了大明律的,自然不能坐視不理。

八議之例,自古有之。

所謂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

大明律首卷便記載了八議。

除十惡之罪以外,隻要符合八議的條件,法司僅有審理之權,而無判罰之權,查明案情後,需上呈天子親自定奪。

天子在處置之時,也當依照大明律規定的罪行最低處罰,從輕處理。

刑部尚書掌天下刑名之事,關於案子到底該如何判決,適用何刑,是否符合八議,自然是金濂最為權威。

事實上,當朱謙搬出八議的時候,這位老大人臉上就掛著一抹譏笑。

這件案子,雖然處理的快,但是到底也是經過了三司合議的,如果其中有不對的,他們早就提醒天子了,輪得到朱謙來說?

聞聽天子垂問,金濂拱了拱手,道。

「回陛下,大明律中確有八議之例,但是,臣和大理寺卿杜寧,左都禦史陳鎰在合議此案之時,均認為張軏並不符合八議。」

說著,金濂轉身,對著朱謙道。

「朱大人,大明律中所述議功,謂能斬將奪旗,摧鋒萬裡,或率眾來歸,寧濟一時,或開拓強宇,有大勳勞,銘功太常者。」

「張軏早年率軍平定任思發之亂,既未斬將奪旗,亦非開疆拓土,況當時出戰,主帥乃定西侯蔣貴,張軏僅是副帥,無論從何處講,都不符合大明律所述議功。」

「再說議貴,大明律所述議貴,謂爵一品文武職事官凡三,即有爵者,文武官員,官至一品者,可議貴。」

「就此而言,張軏為從一品都督同知,看似符合,但是,大明律中,既然一品文武職事官同爵位相比,當可知其所謂一品職事官,地位當與公,侯,伯等同。」

「顯然,無爵但可與公,侯,伯比肩者,當屬五軍都督府都督及三公,左右柱國之貴,從一品都督同知,不可當之。」

「故此,八議所述議貴,當是指正一品都督,三公及左右柱國之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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