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1章:誰能把我送上法庭?(1 / 2)





  第3348章 誰能把我送上法庭?

  「小逸,來幫幫忙。【思兔閱讀,無錯章節閱讀】」

  林逸正準備回去乾活,就聽到孫有田在身後叫自己。

  「咋了三哥。」

  「明天不是汽車下鄉麼,有幾台車,得運到場地,貨車馬上就來了,幫忙把車開上去。」

  「行。」

  雖然舉辦地,距離4S店的距離隻有30多公裡。

  但對於新車來說,30公裡的路程,已經不算短了。

  客戶看到這個公裡數,一般都會不買了。

  所以要用拖車,把車帶過去。

  來到店外,孫有田說:

  「那台A4和A6是你的,剩下兩台我來。」

  「好。」

  林逸上了車,把車開了出去,拖車就在外麵等著。

  大約半個多小時後,兩人就把車的事搞定了。

  但車並沒有走,等著下午和林逸一起出發。

  孫有田給林逸分了根煙,說:

  「你小子能不能主動點,當上了副總,我在這裡就能橫著走了,萬一哪天來個外人,這事就不好辦了。」

  「主要是我真沒這心思,要不你去當吧。」林逸說道。

  「可別。」孫有田說:

  「當副總一點都不自在,除了有點油水,其實沒啥好處。」

  「三哥伱太雙標了,自己都不去,居然讓我去。」

  「我就是個老大粗,乾不了那種細致活。」

  「瞧你這話說的,我也不細啊。」

  「哈哈哈,小夥子有發展,可惜你沒那份心。」孫有田笑哈哈的說:

  「你要是真把陳總搞定了,這4S店,就是咱們的天下了。」

  「你到底是讓我搞工作,還是搞陳總啊。」

  「你能力強,兩個一起搞,感覺都沒問題。」

  「哈哈……」

  笑哈哈的聊了一會,兩人就各自去忙自己的事了。

  就在這時,陳琳踩著高跟鞋,噠噠噠的從店裡走了出來。

  衝著林逸揚了揚頭,「吃飯去,下午早點過去。」

  林逸看了看時間,已經十一點了,吃完飯後,就得乾活了。

  就在林逸要回去吃飯的時候,看到一輛警車和一輛7係,停在了門口。

  院裡的人都不明所以,站在原地,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很快,車門打開。

  發現剛才那個被扔出去的女人,竟然從車上走了下來。

  同行而來的,還有她的母親,跟一個和她同齡的男人。

  身材有點胖,挺著大肚子,胳膊上還有紋身。

  「老公,就是他,把我和咱媽扔出來的!」

  「交給我就行了。」

  男人應了一聲,麵色不善,隨後和同行的警察,一起走了過來。

  「就是你,把我老婆和丈母娘扔出來的吧。」

  「你在質問我之前,要不要問問她們,都做了什麼事?」

  「不就是跟你講講價麼。」男人蠻橫的說道:

  「我承認,她講價的方式有點不對,但你的做法的,就是人身傷害!我丈母娘的心臟,到現在還不舒服呢。」

  「那是你們的事,別來找我。」

  「警察同誌,你也看到了,這個人死不承認!」

  警察看向了林逸。

  「無論發生什麼事,你都不能用這樣的方式對待客戶。」警察說道:

  「建議你給他們道個歉,然後私了一下。」

  像這樣的民事糾紛,一般都是調節,不會向上升到民事案件。

  「50萬。」

  馬芳芳雙手環抱胸前,趾高氣昂的看著林逸。

  「不給錢就別想了事!」

  「50萬?!」

  聽到這個數字,別說是4S店的人了,就算是警察,都覺得對方有點獅子大開口了。

  「你特麼做夢呢吧。」

  「你要是不給錢,我們就起訴你!」馬芳芳指著林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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