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說謊,時家雖然破敗,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並不差錢。
再說他想搞錢,殺個人就有了。
不,不能殺人。
他已經退出江湖了。
他有了她,便是為她負責,也不能再跟人結仇。
所以還是吃家底吧。
像買這種簪子,便是買百十個,也是買得起的。
“當真?”
她對兩人的家庭沒有記憶,就問了:“我們兩家做什麼的?”
時闕聽了,簡單扯了個謊:“你家曾是書香世家,可惜,家道中落,我家就是做些生意
“什麼生意?”
“茶葉、藥材等生意
都是暴利的行業。
琅璿相信他家有錢了,也就全買下了。
老板笑嗬嗬把她買下的東西分彆裝進了大盒、小盒,隨後,放進了一個布袋子裡。
這布袋子很快就成了百寶袋,什麼東西都往裡麵扔。
鏡子、梳子、胭脂水粉等等。
琅璿一路買,一路逛,然後,就發現前麵一片地方圍了個嚴實。
她很好奇,跑過去看,奈何身材嬌小,踮著腳,也看不清裡麵發生了什麼。
“夫君,夫君,我看不到,裡麵在乾什麼?”
她想湊熱鬨,急得委屈巴巴,看他的眼神可憐無助的很。
時闕見了,二話不說,單手抱起她,將她高高舉起來,坐在他的肩膀上。
這讓人腿軟的男友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