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顧總不再負責遊戲的開發工作!(2 / 2)





雖說在最初的設計中,公司資金中的70%都要用於下一款遊戲的開發,但這種分配方式在初期還可以,到了現在就會發現,這70%的資金已經明顯高於開發下一款遊戲所需的資金了。

除此之外,其他遊戲也還在陸陸續續地貢獻收入。

而隨著《飛升》的火爆和熱銷,到目前為止發售一周,它的銷量已經破了十萬!

按照每份售價138來計算,這遊戲一周就已經帶來了800多萬的收入。

怎麼在這個時候舊事重提了呢?

頗為奇怪!

作為一家能賺錢的遊戲公司,逆天堂遊戲之前就遇到了和許多成功遊戲公司同樣的問題,那就是賬麵上的現金太多,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花了!

按照這個數據估算,《飛升》第一個月的銷量很有可能突破50萬,後續累計銷量達到百萬也不是什麼太大的問題。

而《飛升》這款遊戲的各項成本,雜七雜八地算下來大概是3700多萬,這意味著原本的費用就已經剩下了大約1600萬的結餘。

“之前顧總也曾經跟我提過,希望可以適當地拿出一部分多餘資金用來投資,對吧顧總?”

這一點,之前顧凡確實跟莉莉絲簡單提過,不過那時候莉莉絲表現出一副興致缺缺的樣子,明顯就沒往心裡去。

顧凡也不太清楚莉莉絲這葫蘆裡到底賣的什麼藥,不過還是點了點頭:“是的。”

她剛在大會議桌上手的椅子上坐下,就語出驚人。

也就是說,3700萬的成本最後能獲得8000多萬甚至過億的收入。

有顧總和周揚在,魏成傑完全可以隻悶頭做自己的工作,而無需在意那些細枝末節的問題。

當然,已簽訂的契約是不能違反的,說是70%用於遊戲宣傳和研發,那就隻能用於遊戲宣傳和研發。

但問題在於,『遊戲宣傳和研發』本身是一個非常寬泛的概念。

買量算宣傳,那麼買下一棟樓給遊戲打廣告算不算宣傳?

凡是跟遊戲內容相關的都算是研發成本,那麼遊戲的實體光碟算不算研發成本?隨實體光碟附贈的周邊產品算不算遊戲的研發成本?

對於這些內容,莉莉絲的契約上並沒有詳細做出規定,非要摳字眼的話,其實廣義上能產生關聯的內容,都可以強行歸納進去。

這些錢在公司賬戶上躺著也是躺著,不如花出去發揮一些餘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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