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相對比路過市中心的高樓要陳舊很多,一棟樓就六層,沒帶電梯。

在這邊入住的基本上都是租客,要麼就是一些老人,守著自己的老住宅。

這是舒婉輕在MRC入職後租到的第一套房子。

起初是與人合租,她住在裡麵最小的一個房間。

後來室友搬走,加上不小心與商承發生那事意外懷孕,她便將那麵積不大的兩室一廳整租下來。

後麵在MRC徹底穩定,她搬到離公司比較近的住處,但這套房子也沒退租。

裡麵承載了她懷那孩子的許多歲月,很艱難,卻也是她陪那孩子唯一的一段時間。

她舍不得退租離開,怕以後再想不起來和那孩子相處的時候。

三年前房東一家打算出國,通知她搬走準備賣掉這套房子,她想了想,便以二手房的市場價給直接全款買下來。

彼時奶奶剛去世,張能富以不讓奶奶入土為安威脅她,讓她給了一筆錢並簽下每個月支付贍養費的協議,如此,才讓老人放了幾天的遺體黯然下葬。

而後購下這套房子,幾乎花光她所有的積蓄,還欠了朋友一些。

好在MRC工資福利不錯,年終獎以及平時的獎金也讓她快速在容城紮根。

這輛代步的車是她去年買的,借商承的關係買到一輛品質不錯的二手車,不過二十來萬。

但即便真如將張能富所言把車賣了,也不夠還他的賭債。

更何況,她一分錢也不想給他還。

當年如果不是因為年輕,她也不會乖乖地什麼都任憑他拿捏,簽下那份讓她贍養這人渣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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