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您自己聽聽你說的話,這有道理嗎?”

時臻忍無可忍。

對老太太已經沒有了期待,自然也沒有失望。

如今她隻剩下滿腔憤怒。

“就因為我比時枚嫁得好,我家日子過得好,我就活該讓著她,活該吃虧對嗎?憑什麼呢,您告訴我這是哪裡來的道理!”

強盜邏輯!

合著她商家的孩子有出息,連帶著她一起享福,也是一種錯了?

“我不是那個意思......”

“那您老是什麼意思?”時臻直接反問。

老太太有些心虛。

仔細想想她這些年做的,的確是不講道理。

拿自己的錢補貼時枚就算了,這些事兒時臻時盛都沒有計較過——或許是知道計較也沒有用,索性連口都懶得開。

可除了她自己的錢,的的確確還有其他的她要來給了時枚。

比如當年分家時老爺子要給時臻的財產,她在最後關頭讓老爺子改了數額,把時臻那份又給了時枚。

這事兒其他人是不知曉的,商家的隻有時臻知道。

這麼多年過去了,也沒有人站出來鬨,可見時臻是沒有說出來的。

站在老太太的角度,是時臻不需要,她商家要什麼都儘有儘有,多要這份資產或者少要這份都無所謂。

可站在時臻的角度呢?

明明應該是父母送給三個孩子的禮物,可她什麼都沒有。

就算她不需要,她什麼都有,就可以把她的那份給彆人麼?

憑什麼呢?

老太太心虛於此,不敢去看時臻的眼睛,隻道:“我並不是說時枚如今的境地是你的錯,我隻是覺得你過得好些,你是做姐姐的,又是家裡的老大,應該讓著點妹妹......”

話到最後,老太太聲音是越說越小。

完全聽不到聲音的時候,時臻喉嚨間發出一聲淺淺的嗤笑。

“媽,您摸著良心說,我讓的還不夠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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