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還隻是臆測討論的網友們驟然看到這一消息,瞬間有種猜中最壞結局的感覺。

這一刻,網友們終於再也克製不住自己的臟話了。

【你大爺!你大爺!你大爺!】

【居然真的是打這個主意嗎?鑒定出了精神病就可以不用判刑了?】

【不是,他都精神病了,不更應該關起來麼?】

【虐殺了近百條小生命,這樣的人你讓他證實是個精神病,難道是打算把他放出來換個對象哢哢一通殺嗎?】

【沒人為我們的貓貓狗狗發聲嗎?難道虐殺小動物都成了合法的?】

【拒絕精神病患者殺人無罪!】

【拒絕精神病患者無罪釋放!】

許是網上因為範某可能因為患有精神病而脫罪這事鬨得太過厲害。

海市警方再次緊急發布一條通告。

通告內容包括三點。

一,經警方調查已確認範某自幼年期至今,殘忍殺害貓咪近百隻,其性質以及帶來的社會反響極其惡劣!

二,目前範某確實已申請精神疾病鑒定,鑒定結果尚未明確。

三,精神病患者殺人無罪說法是不準確的。

根據國家對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判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製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可以不負刑事責任。

但會責令其家屬或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製醫療。

與之相對應的還有關於間歇性的精神病人的判定。

法律判定間歇性精神病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也是要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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