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麵的分手怎麽說?
張慧:“他會說:我媽不同意!”
雲喬:“……”
“如果相愛,父母不同意,他們會私奔;唯有他自己也想分開了,父母才是很好的借口。”張慧說。
雲喬:“……”
張慧:“所以,我的意思你懂嗎?”
雲喬自然聽懂了。
張慧是說,惡人得由雲喬和張慧來做。
公開戀情,對司徒筠和蔣寧都沒有好處,現階段隻是“互相損耗”。
但相愛的兩個人,肯定希望另一半被公眾知曉,公開他的全部。
一旦誰說不公開,明明更有利,卻也會引來另一方的寒心。
司徒筠和蔣寧現在的情況,類似“囚徒困境”,最好的結果是誰也不承認,但現實是他們必須選擇都承認——就是必須要選擇最壞的結果。
“家長”這個時候就不能隱身。
雲喬和張慧拿經紀人的傭金,就必須站出來做這個惡人,承擔後果。
哪怕將來被蔣寧或者司徒筠記恨,這個時候也必須保障他們倆的“最優選項”。
“我懂。”雲喬說,“那就約定好,等兩年再公布戀情。”
張慧:“四年吧,那時候蔣寧也大學畢業了。司徒筠是走下坡還是更進一步,也有了定數,那時候再公開。”
雲喬:“兩年。四年時間太長了,不管是對粉絲還是對他們自己,都缺乏該有的誠意。我們的確會考慮很多現實問題,兩年是權衡,四年就是敷衍。”
張慧想了想:“你說得對。”
又說,“這個圈子裏當紅的男女,能談兩年,基本上算是感情穩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