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聆訊(1 / 2)





上午九點半,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在警車行駛上法院前的胡佛大道後,大段大段的記憶就在不斷往上湧,按都按不住。

布魯克林頭痛欲裂,卻不得不耐著性子,將記憶一一看完。

當他們來到法院門口,還沒下車,早已等候多時的記者就呼啦啦一窩蜂地湧了上來,將警車圍了個水泄不通。

胖子幸災樂禍的打開車門,站在那裡看著,絲毫沒有幫布魯克林解圍的意思。

「能一個個來嗎?」

布魯克林麵帶微笑,舉止得體,推開車門,從上麵下來,麵對著洶湧的人群,絲毫不懼。

「布魯克林先生,你承認自己的罪行嗎?」

ACN電視台好像換了個記者,今天跟昨天的是兩個人,這個上來語氣就很衝。

「不,我沒有。」布魯克林微笑搖頭「對於賽琳娜的死,我深表惋惜,但我不能承認我沒做過的事,這對我,對賽琳娜都不公平。」

「你是在否認自己的罪行嗎?」

ABC的記者兩眼放光,話筒都快要懟到布魯克林嘴裡去了。

「不。我隻是說我沒有做過。」

布魯克林皺了皺眉,開口說道。

「可是昨天都看到你唄警察帶走了。今天你就出現在這裡。」

「你超速或者酒駕也會被警察帶走。」

「女士,你該給別人一個機會。」

布魯克林不動聲色地挪了挪身子,避開ABC的話筒。

「布魯克林先生,作為紐約司法界年青一代的領軍人物,現在深陷牢獄,你有什麼不一樣的感受嗎?」

NBC的記者見縫插針,立刻填補了ABC的空缺。

「不一樣的感受?你指什麼?蒙冤入獄嗎?」

「如果你覺得(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縮寫)的判決不公正,可以去司法行為委員會投訴,他們會受理的。」

司法行為委員會是一個專門監督法官的組織。

聯邦法官是終身製的,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通過後,總統任命,一經任命,終身擔任。

聯邦法官的任命可以通過兩個途徑解除,一個是當事人自己請辭,一個是參議院罷免。

司法行為委員會雖然無權罷免法官,但他們對法官的評價將成為參議院作出決定的重要影響因素。

「好了,我要進去了,暫時先回答這麼多。」

說著,布魯克林擠開人群,自顧自往法院走去。

在他身後,胖子警察撇了撇嘴,粗暴地將人群推開,緊隨其後。

進入法院,熟悉的頭痛再次襲來。

這一次,比之前都要強烈!

布魯克林扶著柱子,咬著牙默默承受著。

在一段段記憶中,增加著對這座法院,聯邦司法係統的了解。

當疼痛稍有緩解時,他發現不遠處站著幾個熟人,正衝他指指點點。

熟悉的疼痛感再次襲來,模糊的記憶逐漸清晰。布魯克林卻隻剩下搖頭苦笑的份兒。

他這是什麼「見到熟人就頭痛」的怪病?!!

「快走!」

胖子終於來到布魯克林身邊,粗暴地扯著布魯克林往裡麵走去。

布魯克林一個踉蹌,卻沒有多說什麼,隻是禮貌地衝熟人們露出微笑。

的法庭有二十個,與法官辦公室交錯排開,順著入口上樓,往左邊走到最裡麵,就是10號法庭。也就是通知他到場聆訊的地方。

聆訊其實通常會選在法官辦公室,但有時法官手裡案件積壓較多,或者當事人有特殊要求,也會選在法庭。

走進法庭,裡麵已經烏泱泱做了許多人。

這些人都是來參加聆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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