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申請將哈恩列為證人。」
對大衛的回答,本斯通沒有絲毫驚訝,他當即申請道。
律師或檢察官在列證據清單時,是需要自己搜尋溝通的,在溝通中判斷某人是否有價值被列為證人。
在被列為證人後,律師會幫助證人修飾發言,練習質證,訓練證人使他們在法庭上表現的更有說服力。
顯然,大衛這套說辭早就對本斯通說過了。
但他卻沒有直接將哈恩列入證據清單,而是佯裝現場臨時發現新證人,現場提出申請。
其目的就是出其不意,打亂對方部署,攪亂對方辯護思路。
「反對!」
哈文的反對聲突然響起。
「理由?」
布魯克林問道。
事實上結合最近對哈恩的研究,布魯克林不認為讓哈恩作證就完全對被告方不利。
本斯通不太可能掌握的住哈恩。
哈恩出庭作證,很可能為大優的檢方帶來變數。
但結合哈恩肯向警方提供柯蒂斯作案目標來看,他似乎也有可能配合檢方,直接將柯蒂斯釘死。
究竟該不該請哈恩出庭作證,有利有弊。
布魯克林喜歡兵行險招,換做是他,可能會做出跟本斯通一樣的決定。
可讓布魯克林稍稍不解的是,本斯通是個穩重的人,為什麼會做出這個選擇?
哈文支吾著,沒能給出明確的反對理由。
布魯克林當即宣布經哈恩列入證人名單。
「抓捕柯蒂斯之後呢?是如何審訊的?」
「反對!多個問題!」
哈文的反對聲再次響起。
「反對無效!繼續。」
布魯克林警告地看向被告席。班傑明正拉著準備起身繼續頭鐵的哈文,低聲說著什麼。
怎麼感覺哈文突然水準大失了?
之前的他雖然不算優秀,但偶爾也會做出亮眼的操作,怎麼突然間方寸大亂起來了?
布魯克林盯著焦躁不安的哈文,若有所思。
「將柯蒂斯帶回審訊室後,我們剛開口提問了幾個問題,柯蒂斯就主動交代了全部犯罪。」
大衛講述道
「他精準地描述了每一個案發現場的布置,說出每一名死者的詳細信息。基於此,我們認定他就是模仿者。」
「我問完了。」
本斯通不緊不慢地衝大衛道謝,又衝陪審席微微點頭,慢條斯理地走回原告席。在經過哈文身邊時,他甚至輕輕哼了一聲。
哈文顯而易見的被這聲「哼」激怒了,或許在他看來這就是輕蔑,是本斯通蔑視自身的表現。
布魯克林看著『殺氣騰騰』的哈文直搖頭。
庭審中,當事人可以不冷靜,可以受情緒左右,但律師不能。
律師感情用事是大忌!
你可以表現的感情用事,情緒應該是律師的作戰工具,是手段,而不是被情緒所操控。
「在審訊之前,你們是否向我當事人宣讀米蘭達忠告,明確他的權力?」
哈文氣勢洶洶地問道。
「當然,當然宣讀過。」
大衛一愣,情不自禁地看向布魯克林,隨即回答道。
「有證據可以證明嗎?」
哈文冷笑著追問
「影像資料?錄音?都可以。有嗎?」
「當然,當然有。我們的審訊是……」
大衛還沒說完,就被哈文打斷。
「律師在場嗎?」
大衛抿了抿唇,壓抑著怒火,沉聲答道
「我們已經宣讀過米蘭達忠告,柯蒂斯明確自己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