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先後順序(1 / 2)





班傑明原來就在地檢署任職,後來因不滿地檢署的工作,認為地檢署無法真正做到讓有罪之人罪有應得,憤而辭職。【,無錯章節閱讀】

他是個本就對地檢署,對警方,乃至對聯邦的政治體係不滿的人。

考慮到他的經歷,這番稍顯過分的發言也就可以理解了。

班傑明保持著律師行業內少有的天真感,但他並不是傻子,為了抗辯你可以用一些法官不喜歡的例子,但沒必要一直用。

於是班傑明在闡明邏輯關係後馬上表示自己沒有問題。

「我方申請將哈恩列為證人。」

就在這時,一直很安靜的哈文突然開口了。

「我方在今天之前才剛剛獲得一條新線索。哈恩將直接證明我當事人與這係列凶案的關係。」

「法官閣下,法庭是否能接受我方申請?」

布魯克林詫異地看著哈文,隨後目光忍不住轉向一旁的本·斯通。

至於班傑明,他正一臉震驚地望著哈文,根本不用問,他臉上就明晃晃地寫著『我們什麼時候有這個證人了?我怎麼不知道』呢。

顯然,他對此毫不知情。

布魯克林意識到,庭審進展到這裡,恐怕最大的轉折點要來了。

紅惡魔模仿殺人案,從8月29日第一起案發開始,一直到現在為止,所有的一切都與這位紅惡魔哈恩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

作案時間是他被審判入獄的時間。

作案手法是模仿他的手法。

作案目標與他挑選的目標如出一轍。

作案嫌疑人是他的狂熱粉絲,視他為上帝。

警方獲得的情報出自他口。

警方布置抓捕行動來自他的提議。

這個人沒出現在庭上,但整個案子都圍繞著他。

很早以前,在本·斯通私下裡找布魯克林問意見時,布魯克林就意識到,整個紅惡魔模仿殺人案都跟哈恩這位真正的紅惡魔有所關聯。

那時候本·斯通說他需要紐約最好的律師給予幫助。布魯克林給出哈恩的名字。

本·斯通從布魯克林的話中受到啟發,將當時對他們不利的現場痕跡問題略過,直接利用提請哈恩為新證人的動作大亂哈文的計劃,使得己方的證據鏈條完備起來。

當場抓人,認罪錄像,包裡藏有凶器……

就算沒在之前的犯罪現場出現過又能怎樣?

本·斯通一套組合拳下來,讓陪審團直接忽略這個問題——儘管班傑明與哈文反覆提及並強調這一點——很順暢地跟著證據走,認定柯蒂斯有罪。

隻要長眼睛的都看得出來,如果庭審到此戛然而止,陪審團一定會一致認定柯蒂斯有罪,整個合議過程可能都不超過五分鐘。

按照本·斯通的劇本,接下來該他們提請哈恩出庭作證。

而跟哈恩打過交道的本·斯通十分篤定,哈恩一定會將法庭攪和成一團糟——那是個為了不給警方測定基準線而敢於對著大衛喊出『我對你很感興趣,要不要試試我後麵……』的人。

本·斯通對哈恩的評價隻有一句話——沒有一句真話。

而在柯蒂斯約等於哈恩這一固有印象存在的前提下,擾亂法庭秩序,乃至做出什麼更出格的事兒的哈恩不管說了什麼,都隻會讓陪審團對柯蒂斯觀感更差。

事實上本·斯通甚至期待哈恩在法庭上搞出個大動作。

哈恩出庭作證說了什麼不重要,他給陪審團留下的觀感才最重要。

哈恩作證後,不管被告方再拿出什麼,柯蒂斯=哈恩=病態殺人狂這一定理已經根深蒂固地占據陪審團的腦海,他們把上帝請來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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