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陷阱(1 / 2)





「每個人的時間都很寶貴,我們沒必要在這種事情上浪費一下午,甚至是一天的時間。」

班傑明說道。

「我需要更嚴謹的驗證。」傑夫禮針鋒相對地道「我方申請法庭派出公證人員到公司進行節目單驗證,避免我方人員製造偽證,偷換節目單。」

「為了避免出現節目單被人替換的情況,我方申請法院下達禁止令,禁止任何人對涉桉頻道進行操作。」

傑夫禮足夠狠辣。

班傑明張了張嘴,看向傑森·布爾。

一直澹定從容地抱著膀子看戲的傑森·布爾皺起了眉頭。

按照他們原本的計劃,班傑明故意留下『合同無規定』情形的破綻,吸引被告方攻擊,然後趁勢讓對方承認『合同無規定』情形時由法律進行補充。進而確定與付費用戶之間的合同涉嫌欺詐而無效。

這樣他們就能不費吹灰之力拿下關鍵點,立於不敗之地。

其實道理很簡單,班傑明故意遺漏的點是他們拋出去的誘餌,布魯諾已經聞到餌料的香氣,準備咬餌上鉤了。

一旦布魯諾說出『合同上沒有規定的情形發生時,將由法律進行補充』這句話,他們就可以緊隨其後,接上『沒錯,是這樣,所以按照法律規定,你方展示的節目單與實際提供的節目單不符,這屬於欺詐行為』。

這時候雙方的戰場已經從『合同上怎麼規定』轉移到『廣播公司涉嫌欺詐』上麵。

最妙的是,這種轉移是方自己提出的。

但就在一切即將成功時,傑夫禮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出言阻止了接下來一係列事情的發生。

一旦同意休庭,傑夫禮就能召集團隊破解圈套。

雖然班傑明跟傑森·布爾都沒想到該如何破解,但他們不相信它是無法破解的。

不能給他們時間,必須一鼓作氣,拿下這一局!

這是班傑明跟傑森·布爾在聽到傑夫禮開口時的想法。

結果傑夫禮直接拿出一個令人無法拒絕的理由出來。

嚴格意義上來講,班傑明提供的實際節目單屬於新證據,它並不在證據清單上,被告質疑它的真實性,提出驗證申請,是合乎規程的要求,這一點兒都不過分。

不僅如此,方甚至可以提出更無恥的要求:因原告提供的新證據未經過公示,未在庭審前向己方展示,未儘到通知義務,我方需要x天時間來閱讀新證據。

如果方足夠無恥,布魯克林足夠老眼昏花,這個『x』可以是任何數字。

理論上這一切都是合法合規的。

訴訟規則對當事人雙方的繼續透露責任有明確規定,未予遵守者,法庭有權排除其所產生的作用,即不予採納。【注1】

當然,規定如此,但實際情況中,基本不會有法官會直接排除新出現的證據。

法官們通常會要求提出者補充手續,然後繼續使用,或者減弱新證據證人的作用。

總之幾乎不會出現直接排除新證據的情況。那是在自砸招牌,於規定有利,於公正不利。

也正是考慮到這一點,尤其是審理法官為布魯克林的情形下,atc才會製定這樣的辯護策略。

策略一旦成功,不僅僅是為當事人們爭取利益,atc作為原告律師也將獲取巨額報酬。根據atc公司另一位管理人員估算,那些報酬足夠傑森·布爾買下atc所在的整棟大樓了。

巨額的回報伴隨著高額的風險,整條策略隻有新證據未按流程通知對方這麼一個小瑕疵。甚至如果不較真的話,那張a4紙根本都不算證據。

但現在有人較真了。

布魯克林經過短暫的思考,裁定通過被告方的休庭申請。

傑夫禮長長舒了口氣,身體一晃,癱坐在椅子上,他摸出手帕在額頭上抹了一把,這才發現自己已經滿頭的虛汗。

傑夫禮感激地衝布魯克林點點頭,拉起布魯諾匆匆離開。

傑森·布爾沉默片刻,拉起班傑明緊隨其後。

他們一個是回去思考應對策略,一個是回去思考補救策略。

布魯克林默不作聲地返回內庭,重新翻閱起了起訴書。

法庭上的情況他看的清楚,傑森·布爾的布局他也看得明白,但與傑森·布爾的想法不同,布魯克林不認為傑森·布爾能成功。

如果換做是他,他會立即放棄這條策略。

因為必然能想到應對之法。

甚至都不用想,眼下就有一條現成的——他們可以召集龐大的法務團隊,不間斷地提供各種無效證據,每次提供新證據就像傑夫禮表現的那樣,申請法庭進行公證,然後假裝未儘到告知義務,申請留給原告幾天時間閱讀新證據。

如此循環往復,拖它個十年八年的。

作為這種無恥戰術的資深老玩家,它有資金,有人手,完全拖得起。

就布魯克林所知,現階段就用這種手段拖著兩起起訴桉呢,最長的一個已經持續了17年。

拖得起,atc拖得起嗎?

家大業大,不在乎這點兒應訴費用,atc小門小戶的,怎麼跟比?

況且本桉是集團訴訟,訴訟費用由原告律師出。

atc最多堅持兩年,就得被拖破產。

當然,這種無賴打法輕易不會使用。這不僅敗人品,還容易令法官反感。

偶爾當一次老賴,法官可以當做默認潛規則無視,頻繁當老賴,法官是不可能輕饒的。

就比如這起桉件,如果小拖幾個月,布魯克林可以容忍,畢竟他接手這起桉件的目的並不單純。

但如果鐵了心一拖到底,布魯克林會立即以每星期一封的速度簽發禁止令,先禁止涉桉頻道播出,再禁止涉桉頻道製作人離開紐約,然後凍結涉桉頻道款項,再禁止與涉桉頻道用戶簽訂任何形式的合同……

一係列禁止令下來,不死也要半殘。

完全可以對布魯克林下發的禁止令提出申訴,甚至將布魯克林一起告到最高院去。

但很可惜,在庭審期間,為確保司法的公正性,禁止令無法撤銷。想要有什麼改變,隻能等庭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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