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公開課(1 / 2)





「謝謝。【Google搜索.com】」

布魯克林接過話筒,說著謝謝。

約翰·曼寧已經從中央走到門口,他沒有離開,而是坐在了第一排。

布魯克林正站在約翰·曼寧原來的位置上,接受學生們的掌聲。

哈佛的教室並不是傳統的講台在前,座位在後。

哈佛的教室呈馬蹄形安排,前、左、右三麵座位呈扇形分布,最後一麵則是大屏幕,可以進行投影,也可以直接播放資料或視頻。

老師的『講台』則處於中央。

這樣的安排讓老師位於學生的『包圍』之中,距離學生更近,更有利於師生互動。

這樣的安排讓老師的位置成了教室的正中心。

掌聲漸熄,布魯克林直接坐在了桌子上,一手拿著話筒,麵對著學生們,沒有過多客套,沒有無意義的開場白,他直接說道

「如果有人指望在我的這堂公開課上就能學會怎麼當好一名法官,或是成為一名優秀的司法從業者,或者順利從學校畢業,那麼你可以走了。」

「另外看在曼寧教授的份兒上,友情提醒一下,不要相信任何短時間內能讓你掌握一門技巧的說辭。遇到有人向你推銷,直接撥打」

布魯克林停頓了一下,視線環顧一圈教室「我想在座的應該不會蠢到相信這種說辭才對。所以,也許我這個友情提醒是多餘的。」

教室裡傳來一陣低低的鬨笑聲。

布魯克林笑眯眯的等待笑聲消失,這才豎起手指,鄭重地說道「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習慣。或者你們看過我的庭審錄像,聽說過我的庭審風格,都應該知道,在正事開始前,我喜歡先宣布規則。現在是宣布規則時間。」

「第一,你們很幸運,我通常不允許在我說話時,別人插話,但這裡是課堂,如果有不懂的或者不理解的地方,請舉手,我會酌情允許提問,但禁止隨便發言。」

「第二,在課堂上請大家誠實發言,曼寧教授可以為我擔保,我不會把你的小秘密泄露出去。」

說著,布魯克林看了一眼約翰·曼寧,約翰·曼寧聳了聳肩,拍拍自己的胸脯。

「好了,隻有這兩條。」

就在大家等著布魯克林宣布更多規則時,布魯克林突然說道。

「現在讓我們進入正題。」

「先問大家一個問題。有多少人在考試中做過弊?」

布魯克林挪挪屁股,問道。

教室裡傳來一陣嗡嗡的討論聲。

布魯克林拍了拍話筒「還記得我剛剛宣布的規則嗎?」

討論聲低了下去,很快安靜下來。

中間第三排的一個女生舉了舉手。

「你,有什麼問題?」布魯克林點了她。

「是學校裡的考試嗎?」

女生問道。

「是的」布魯克林點點頭「當然,如果在座諸位有參加過社會性考試,麵試,有獎競答,電視或網絡答題節目的,也算。」

「你們可以放心舉手,不用為自己作弊感到羞愧或不安,也不用說明是在什麼時候作弊的,學校也不會對此進行調查,甚至取消你的入學資格。曼寧教授向你們保證。」

約翰·曼寧配合地點點頭。

教室裡再次響起簡短的討論聲,很快安靜下來,開始有人舉手。

很快,近乎三分之二的學生都舉起了手。

布魯克林點點頭,示意大家放下。

「第二個問題。」布魯克林豎起兩根手指「你們認為作弊是違法的嗎?」

學生們又議論起來。

布魯克林隨機點了幾個人,有認為違法的,也有認為不違法的。

沒有人能給出確切答桉。

「要想知道答桉,我們需要先區分一下作弊的場景。」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對『作弊』這個詞並不陌生,體育賽事中服用違禁藥物可以稱為作弊,學校考試裡準備小紙條也叫作弊,統計選票時通過修改票麵進而篡改結果還叫作弊。

讓人代考叫作弊,打遊戲開掛也屬於作弊。廣義上講,一切不被大家默許的手段,都叫作弊。」

「這是我們提到作弊這個詞時第一時間能聯想到的。這些行為聽起來都很嚴重。上麵我所舉的例子,觸犯任何一條,都是很嚴重的違法行為。這是母庸置疑的。」

「但跟朋友玩兒西洋棋偷偷去掉一枚棋子也叫作弊,一家人玩兒紙牌遊戲偷偷看底牌也是作弊……今年會招收幾名實習生,現在教室裡在坐的各位比其他人更早跟我見麵,給我留下印象,也屬於作弊。」

「這些行為聽起來又沒那麼嚴重。」

「通過上述例子,為我們可以給作弊總結出一個定義:作弊是指通過規則允許之外的手段使得自己的績效符合硬性標準的行為過程。」

「那麼,作弊到底違不違法?」

布魯克林再次提起自己的問題,停頓片刻後,繼續說道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對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跟朋友家人玩兒遊戲,通過作弊手段操控局麵,讓自己贏得遊戲,你的家人跟朋友最多隻會指著你笑罵幾句,不會多說什麼。最嚴重的後果大概就是你的朋友再也不跟你玩兒紙牌遊戲,你的兜裡多了幾美元的零花錢。」

「通過篡改票麵影響統計結果,進而讓大選結果往自己希望的方向發展,這聽起來就很嚴重,一旦被爆出來,相信你的對手一定會把你的名字寫進起訴書裡。你會被起訴,一旦證據確鑿,會百分之百敗訴,受到懲罰。」

「為什麼同樣都是作弊行為,結果卻有這麼大的差距?」

布魯克林從桌子上跳下來,走到第一排的學生身前。

「因為後者嚴重地影響了社會公平性。」

「法學的本質是關於法律的科學,法律作為社會的強製性規範,其直接目的在於維持社會秩序,並通過秩序的構建與維護,實現社會公正。」

「換言之,任何破壞社會秩序,阻礙秩序構建與維護,妨礙社會公正的行為,都可以籠統地被認為是違法行為。」

「謀殺,qj,搶劫,行凶傷人,侵入住宅,偷竊,非法使用車輛,在公共場所做出下流猥褻動作,開空頭支票,非法持有,非法入侵。」

布魯克林手指隨著一個個罪名而彎曲,說道「這些罪名都是由這一定義衍生出來的。或者可以這麼說,現如今99%的罪名都是依據這一基本定義而衍生。」

「為什麼說是99%,而不是100%?」

布魯克林自問自答道「因為法學屬於一門人文社會科學,對法學的研究會隨著人類社會的變化而變化,它不像物理跟數學那樣,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一加一就等於二,光速就是不變的。」

「法學沒有不變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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