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號法庭之上。
特朗科正徘回在陪審席前,侃侃而談。
為了讓陪審員們看的更清晰,特朗科不得不舉著證物袋,每邁出一步都要停頓不短的時間。
他提請的證據是一名魅魔員工的筆錄。
傑森·布爾似乎也已經察覺到奧維斯桉的不簡單,他不再提請證人出庭作證,而是採取證詞筆錄的方式,直接呈現。
這份筆錄上,該名魅魔員工在最開始被問及是否認識受害人奧維斯·德席爾瓦·貝拉斯克斯時,並沒有給出明確回答,反而在給他看過奧維斯的照片後,予以了肯定的回答。
這證實奧維斯的確在魅魔工作過。
這個結論其實已經沒有爭議了,但特朗科還是選擇它作為第一輪舉證的證物,其目的就是為了把『奧維斯·德席爾瓦·貝拉斯克斯化名奧維斯·貝拉斯克斯·德席爾瓦在魅魔公司工作,並於4月25日當晚現身愛德華·諾頓籌辦的派對』這件事釘死。
這是後續一係列辯護思路的基礎。
假若奧維斯根本沒出現在派對上,甚至沒在魅魔工作過,侵犯是怎麼發生的?
布魯克林眯著眼,聽著特朗科謹慎小心的措辭。
傑森·布爾選擇這個基本沒有爭議的點作為第一輪舉證核心,是非常保守的打法。
布魯克林甚至覺得傑森·布爾這麼做太過於保守了。
他不知道傑森·布爾是出於什麼目的,一改往日激進的劍走偏鋒的風格,變得比伍德·沃德還要保守。
庭審中,原告率先舉證是具有『先手優勢』的。
原告率先舉證可以選擇進攻或防守,即證明被告實施犯罪或提前堵住己方較大的漏洞。
如果原告選擇進攻,被告將不得不改變策略,選擇駁斥原告的指控,進行防守。如果原告選擇防守,很可能會將被告準備好的攻擊點堵住。
不管怎麼做,都會在一定程度上打亂被告的節奏。
但前提是得選擇進攻或防守。
而不是傑森·布爾這樣不進不退。
傑森·布爾這樣的選擇,相當於將先手優勢白白拱手讓人。
布魯克林摸不清傑森·布爾的套路了。
他看向原告席,傑森·布爾坐在那裡,認真聆聽著特朗科的辯詞,顯得胸有成竹。
特朗科發言完畢後,被告直接選擇放棄發言。
這本就沒什麼好質疑的。
奧維斯為魅魔工作過,4月25日當天參加了愛德華·諾頓的派對。這是共識。
顯然,被告並沒有異想天開地打算從根本上進行否定,直接否認奧維斯出現在派對上這一事實。
被告方放棄發言的選擇似乎並沒有出乎傑森·布爾的意料——反正是沒出乎布魯克林的意料,特朗科剛剛就像是在證明『1+1=2』一樣,他證明了一條眾所周知的公理……
輪到被告方舉證。
被告律師提請了一位品格證人,用以證明愛德華·諾頓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大學生。
對這位品格證人,特朗科同樣沒什麼好問的,直接選擇放棄質證。
曾經火星撞地球的原被告雙方突然變得文質彬彬,有禮貌起來,你不質疑我的舉證,我也不質疑你的舉證,大家禮尚往來,客氣客氣……
如果僅僅是對抗不激烈,其他方麵一切正常,還可以理解。
有的律師就不是對抗激烈的類型,他們擅長我行我素。
有的辯護思路也需要排除外界乾擾,專注於自身挖掘到的證據。
可雙方的舉證並不是這樣。
他們就像那些個第一次跟女朋友住進賓館房間的男生,說蹭一蹭就真蹭一蹭,說不進去就真不進去!
他們一直在桉件外圍打轉轉,不肯觸及核心。
好像生怕誰先邁出第一步,誰就要泄露底牌一樣。
第二輪。
原告並沒有辜負布魯克林的『期待』,提請了奧維斯的個人銀行帳單,與魅魔的帳戶操作流水對比,成功證明奧維斯從魅魔這裡領工資。
被告則繼續提請品格證人,證明愛德華·諾頓是個好孩子。
結束第二輪舉證後,布魯克林招手示意雙方律師上前召開欄邊會議。
「你們在搞什麼把戲?」
布魯克林皺著眉頭,不悅地問道。
特朗科,被告律師,以及特朗科身後的傑森·布爾三人彼此對視一眼,沉默不語。
「我不管你們在搞什麼把戲,讓它儘快停止!」
警告完,布魯克林揮揮手示意庭審繼續。
第三輪。
特朗科起身之前與傑森·布爾商議了一下,提請了奧維斯放棄接受治療與器官捐獻的文件。
這份證據提出來,布魯克林有些發蒙。
他不知道這跟桉件有什麼關係。
更離譜的是,被告方也絲毫沒有反對的意思。
在一片沉默中,特朗科講述完奧維斯如何熱心,甘願進行器官捐獻,結束了他的第三輪舉證。
被告律師則繼續提請品格證人。
布魯克林忍不了了。
「先生們,請你們拿出一點兒對庭審具有實際推動的證據,或者能增進陪審團對桉情的了解也可以。請不要在桉件之外徘回,拿一些根本無關緊要的東西到法庭上來浪費大家時間。」
「你還有多少個品格證人?10個?100個?」
「你又還有什麼與奧維斯·德席爾瓦·貝拉斯克斯相關的物品被當做證物?她的發卡?手套?襪子?」
「先生們!你們不光是在浪費我的時間,還是在浪費陪審團的時間。」
「還是說,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昨天我說過的話?」
見雙方搖頭否定,布魯克林繼續道「既然沒有,那請你們拿出一點兒真東西來,不要繼續消極應訴。」
一名律師可以勝訴率不佳,可以不擅長某一類型的桉子,甚至可以是剛走出校門的新手,但消極應訴?
很少有當事人會去找一個有消極應訴記錄的律師,哪怕他勝訴率高的嚇人。
布魯克林這話說的已經很嚴重了。
平心而論,布魯克林理解雙方的做法。
傑森·布爾百分之百確認自己的證人被收買過了,而且他還可能根本不知道剩餘的證人裡哪些被收買,哪些沒被收買。
為了區分,他必須小心謹慎,一步步試探,同時也是拖延時間。
而被告方源源不斷地提請一看就沒什麼卵用的品格證人,目的也是在拖延時間。用源源不斷的品格證人耗光原告方可以用於消耗的不重要的證據,逼迫原告方拿出重要證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