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運的是,被告律師說的並不正確。
布魯克林很快做出裁定。
「反對無效。」
「論壇評論留言即社交平台動態雖然其著作權歸屬作者本身,但原告方引用其留言與動態內容的目的並非用於商業活動,沒有利用此進行牟利性行為。故本項補充證據來源不違法。」
說完這些,布魯克林笑了笑,伸手在旁聽席的媒體人中指了一圈兒道「不過我倒是希望它是違法的。」
「因為你們每天都沒經過我的同意就大肆引用我的社交帳號動態及下方評論內容。如果它是違法的,我現在就可以去法院起訴你們,告你們侵權了。」
布魯克林突如其來的小玩笑並沒有立即起到作用。
所有人都沒想到,一向嚴肅的布魯克林法官怎麼今天突然開起了玩笑。
連鮑勃他們都吃驚地看向布魯克林。
有的記者甚至真的在凝眉認真思考布魯克林的話,懷疑布魯克林事話裡有話,真的在準備起訴他們。
整個法庭安靜得針落可聞。
十幾秒鐘過後,旁聽席上才傳來稀稀落落的笑聲。
那笑聲聽起來並不像笑聲,更像是禮貌地捧場。
布魯克林不滿地撇撇嘴,轉頭看向特朗科。
特朗科也正錯愕地望著布魯克林,見狀連忙收起吃驚的表情,裝做什麼事都沒發生,繼續盤問證人。
「你很早就認識奧維斯,並且對她產生了興趣是嗎?」
這個問題有輕微的誘導嫌疑,理所當然的,遭到了被告律師的反對。
特朗科隨即申請要求將愛德華·諾頓列為敵意證人。
「Obje!」被告律師再次大聲反對。
「你喊的太大聲了。」布魯克林不滿地看了被告律師一眼,隨即道「我不知道你在反對什麼。」
「從庭審開始的第一天,你就總是obje!obje!obje地喊,不停地喊。隻要原告提問,你就喊。」
「你對你的當事人保護的太過了,根本不允許任何一丁點兒陳述、提問、質疑等方麵的瑕疵。」
「這是我的權利。」被告律師道。
「這的確是你的權利。」布魯克林平靜的點點頭「同意原告方將愛德華·諾頓列為敵意證人。」
宣布完畢,布魯克林抬頭衝被告律師說道「這也是我的權利,律師先生。」
「我們會申請複議的。」被告律師陰沉著臉說道。
「那是之後的事情。」布魯克林毫不擔心地說道。
他允許原告將愛德華·諾頓列為敵意證人,這個裁定並不出格,尤其是有被告律師硬頂他的勸說在前,任誰都覆核這項裁定都不會認為布魯克林的裁定有問題的。
否則布魯克林是閒著沒事兒乾,吃飽了撐的去提醒被告律師過度使用反對權嗎?
「請證人回答問題,你是不是很早就認識奧維斯,並對她產生了興趣。」
布魯克林說道。
愛德華·諾頓遲疑著點點頭,又搖了搖頭。
「我跟她很早以前就認識。」在特朗科的再三逼問下,愛德華·諾頓小聲回答了一句。
這個回答很有意思。
布魯克林看了惴惴不安的愛德華·諾頓一眼,隨即看向旁聽席上的彭斯·諾頓。
「你對她產生了什麼興趣?」
特朗科問道。
布魯克林微微搖了搖頭。
這時候提另外一個問題,效果會更好,甚至有機會直指核心,比如——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你對他感興趣嗎。
這個問題顯然是值得深究的。
針對奧維斯的侵犯,目前是僅僅隻有愛德華·諾頓一人,還是諾頓父子合謀,或者是整個派對上的人人人有份,這一點還不得而知。
但毫無疑問的,『對奧維斯有性趣』是桉件的動機。
而愛德華·諾頓隻回答了特朗科問題的前半段,承認自己確實早就認識奧維斯。
後半段呢?
他是不是對奧維斯感興趣?
如果不是他,那是誰對奧維斯感興趣?
還是真的就是完全隨機作桉,當晚是奧維斯倒黴?
這些無疑是更值得深挖,甚至可能直接挖到彭斯·諾頓身上去的線索。
但特朗科並沒有注意到。
這不能怪特朗科,他畢竟經驗還不夠豐富。
麵對特朗科的問題,愛德華·諾頓隻是搖頭。
特朗科又問了幾個問題,效果都不是很好。
他好像一直在原地轉圈。
特朗科很快也意識到了問題,他下意識地回頭看了一眼傑森·布爾。
特朗科感覺自己似乎遺漏了什麼,這才導致提問陷入困境。可他又一時間抓不住遺漏的到底是什麼。
這種感覺令他有些煩躁。
「好了,今天先到這兒吧。」
布魯克林看著逐漸急躁起來的特朗科,開口宣布道
「明天上午,我們再繼續。」
DuangDuang!
休庭!
其實現在休庭並不是最好的選擇。
傑森·布爾之所以要等到今天臨近開庭才提出將愛德華·諾頓列為證人的申請,就是為了防止證人再次被汙染。
雖然被告律師可能早就有所準備,對愛德華·諾頓進行過證人訓練,但這些大多是常規的證人訓練,是沒有根據庭審發展而進行的準備。
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確保了愛德華·諾頓被申請成為證人的突然性。
但現在宣布休庭,突然性就被破壞掉了。
一晚上的時間,足夠被告律師反應過來,針對庭審局勢對愛德華·諾頓進行針對性訓練。
失去突然性,愛德華·諾頓供述犯罪事實的可能性也就跟著大大降低了。
但布魯克林卻不得不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