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你在撒謊!(1 / 2)





徹夜不歸、已經被抓、全都交代、陪睡、三萬塊、用藥。

這幾個關鍵字一次又一次擊穿了丁春妹的心裡防線,這幾個詞幾乎把那天的場景全都還原出來了,但卻是截然相反的事實。

事到如今,丁春妹不得不接受一個現實。

黃毛已經交代了!

否則麵前的檢察官怎麼可能知道的這麼清楚?

最關鍵的是,這些證詞全都是假的!

假的!

這些事情全都是黃毛策劃的!

結果現在反倒成了她的錯,自己這是要變成替罪羊的節奏!

民間有句諺語,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夫妻都是如此,何況丁春妹和黃毛還不是夫妻,他們倆隻是姘頭而已。

因此,丁春妹立馬矢口否認。

「不!不是這樣的!」

「哦?不是?」李傑目光銳利的盯著丁春妹,好似要把她看破一樣:「那事實是怎麼樣的?」

『嶽軍,既然你不仁!那就別怪我不義!』

丁春妹深吸一口氣,緩緩道出那晚的實情。

「檢察官,事情不是像黃毛說的那樣,其實這一切全都是黃毛策劃的,我隻是一個執行者而已,如果,如果我現在就交代全部的內容,有沒有機會轉作汙點證人?」

李傑心裡暗自搖了搖頭,『汙點證人』那是西方法律的概念,國內也就香江那邊有這種叫法,大陸地區可沒有『汙點證人』一說。

不過,國內也有相似的概念,咱們管這個叫『犯罪嫌疑人戴罪立功、檢舉揭發、爭取寬大處理』,如果犯罪事實不是太過惡劣,也不是主犯的話,可以適當的減刑或者緩刑。

「可以。」

李傑懶得和丁春妹去普及相關的法律常識,反正結果都差不大,沒必要去扣字眼,既然對方說是『汙點證人』,那麼就是『汙點證人』吧。

「那我可以申請證人保護計劃嗎?」丁春妹一瞧自己能當『汙點證人』,於是順勢又提了一個要求,隻見她小手舉得高高的,像極了等待老師點名的學生。

接連用了兩個西方法係的詞彙,李傑可以確定,丁春妹大概率是從港劇中看到的。

學法全靠電視劇,也不怕給玩死?

當然,根據國內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確實有類似的證人保護計劃,但是相比於12年修正之後,當前的保護計劃確實有那麼一點不完善。

目前而言,在偵查階段不論是刑部還是檢方都要保護證人的隱秘,可是一旦到了開庭階段,證人必須要上法庭。

如果被告在外界依然有勢力的話,那麼即便被告因罪入獄,證人未來也有可能受到威脅。

然而,這一切李傑早就計劃好了,隻要丁春妹敢出庭作證,他一定會保護好她的安全。

「放心好了,必要的時候,我們會給予你保護的!」

丁春妹聞言又瞧了一眼正在運轉的錄音機。

哢噠!

哢噠!

正常運轉的錄音機給了丁春妹信心,她想著,既然在錄音,那麼對方肯定不敢騙她。

可是這件事情的背後牽扯的太廣了,話到嘴邊,丁春妹又猶豫了。

李傑看著丁春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樣,並沒有立即催促,而是選擇了耐心等待。

過猶不及!

逼得太緊,有時候反而會起到反作用,緊有緊的好處,鬆有鬆的妙處。

丁春妹想了很久,終於下定決定,她打算隻說部分事實,隻說候貴平的案子。

除此之外,一個字也不說!

「兩年前,大概11月14、15號的樣子,具體哪一天我記不清了,那一天,黃毛和我說,有人讓他辦件事,和村裡的支教老師睡一覺。」

「報酬是三萬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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