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照片!(1 / 2)





翌日。<a href="http://www..co" target="_blank" class="linkcontent">www..co</a>М

城管派出所。

剛一到上班時間,冷小兵就著急忙慌的來到了轄區內的城管派出所,沈雨當初正是在城關派出所報的案。

原始的卷宗全都存放在這裡。

拿到當初的受案登記表,冷小兵的眉頭頓時凝固住了。

上麵的內容很簡單,隻見在簡要案情記錄一欄裡寫著『2000年9月17日上午10點,報案人沈雨道城關派出所報案。

稱其父沈海洋於2000年9月15日留下一封告別信,信中提及沈海洋與一名女性私奔,該女性身份不詳,經現場勘查,家中有關沈海洋的物品均已帶走。

確認失蹤。

……

……

受案民警:秦小明。』

秦小明?

看到這個名字,冷小兵神色一怔,原來這件案子當初是秦所長受理的。

十七年過去,當年的民警搖身一變,成為了城關派出所的副所長。

隨後,冷小兵找到了秦小明,向其諮詢了當年的這起失蹤案,他原本以為時間太久,秦所長會記不住。

誰曾想他剛剛一開口,沒過一會,秦所長就想起了當年的失蹤案。

秦所長之所以能夠記住這起不太起眼的失蹤案,完全是因為這個案子有點奇怪。

當年,警方出警去了沈雨家裡,按照慣例採集一下失蹤者的檢材,以用作辨別身份。

但令人奇怪的是,警方什麼都沒能採集到,指紋、足跡、照片、皮屑、毛發、指甲等等,凡是能夠查驗身份的東西,統統都沒能提取到。

同樣的,安定醫院裡的檔案也沒有沈海洋的資料,如果不是醫院的職工親口證實,醫院有這麼一個人。

辦案人員甚至懷疑,是不是哪裡出問題了?

這個人消失的太過徹底。

畢竟,沈海洋隻是私奔而已,又不是肇事逃逸!

得知這一消息,冷小兵心中頓時生出一股懊悔之意。

不該啊!

他應該早點注意到這起失蹤案的!

如果當年沈海洋一失蹤,他就知道了這起案子,他早就開始調查沈海洋了,絕不會拖到十七年後的今天。

當然,他也不能怪派出所的人沒有特別上報。

因為『海舟案』不歸轄區內的派出所管,隻有市局重案隊的辦案人員才了解『海舟案』的內幕。

派出所的辦案民警不知道具體案情,又怎麼會把一起普普通通的失蹤案,跟海舟案聯係起來呢?

憑心而論,冷小兵自己當年也沒想到過凶手會跑,因為凶手在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毛發、皮屑、指紋、腳印,統統都沒有。

而且凶手還做了偽裝,穿著寬大的工具服,讓人無法判斷出對方的身型,頭上戴著帽子,為了防止毛發脫落。

手上戴著手套,免得留下指紋。

臉上戴著口罩,渾身上下隻有一雙眼睛露在外麵。

但僅憑一雙眼睛去找人,無異於大海撈針。

所以,冷小兵壓根就沒想過凶神會逃逸,對於凶手而言,這完全是一件沒有必要的事。

既然沒有暴露,警方也找不到相關的線索,凶手為什麼要逃?

「冷隊?」

「冷隊?」

眼看冷小兵愣神許久,秦所長不由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老秦,怎麼了?」

冷小兵回過神來,意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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