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春燕(1 / 2)





李素華是個不願麻煩別人的性子,若是換作旁時,她肯定不會同意小兒子去找蔡曉光幫忙。

但小兒子這次回城並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小青山村的老百姓。

在大是大非麵前,李素華還是拎得清的。

「秉昆,這次我會幫你瞞著的。」

沉吟片刻,李素華點了點頭,而後語重心長的囑咐道。

「不過,以後啊,這能少麻煩人就少麻煩人,人情債是最難還的債。」

「嗯,我知道。」

李傑撓了撓頭,乖乖的點了點頭。

其實,有些事他並沒有和周母提,比如這件事對蔡曉光,以及蔡曉光父親也是有幫助的。

上山下鄉可是上麵力推的政策,雖然是由多種原因促成的,但讓農村脫貧是根本目的。

當然,這件事也不是沒有風險。

因此,在和村裡說之前,李傑便和蔡曉光寫過信,收到了蔡曉光的準信,他方才和村裡提。

「媽,不跟你說了,我得先帶文華叔去澡堂子洗個澡,然後再去找人。」

「去吧,去吧。」

李素華莞爾一笑,兒子回來時,身上那股味確實不小,泡個澡是應該的。

緊接著,她忽然想起了什麼。

「對了,春燕前幾天送了兩張票給我,你們正好拿去用吧,省得花錢。」

李素華口中的『春燕』是老喬家的閨女,她家也住光字片附近。

周家和喬家關係很***時常有往來,而『春燕』和『秉昆』年紀相彷,兩人從小一起長大,可謂是青梅竹馬。

除此之外,周母和喬母一直有撮合兩個孩子的意思。

對於『春燕』這姑娘,周母心底是很滿意的,除了周蓉,『春燕』就是光字片附近最俊的姑娘了。

周母是看著春燕長大的,知根知底,如果『秉昆』娶了春燕,婚後的日子肯定不會差。

畢竟,春燕有多喜歡『秉昆』,她和春燕她娘可是看在眼裡的。

隻可惜『秉昆』這孩子,太木,一點也懂女孩的心思。

「媽,不用了,那票你就留著吧。」

李傑笑著擺了擺手,而後拍了拍腰包。

「這次回來村裡是批了錢的,我這兜裡有錢。」

李素華白了小兒子一眼,啐了一口。

「瞧你那得瑟樣,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你腰纏萬貫呢。」

隨後,李素華突然笑的更高興了,因為得瑟的小兒子,才是她最熟悉的『秉昆』。

「在這等著,我去給你拿。」

言罷,李素華身子一轉進了裡屋,不多時,隻見她手上捏著兩張小票走了出來。

「呶,拿著。」

把票交到李傑手上後,李素華又叮囑道。

「待會去大眾澡堂,要是看到春燕,記得叫她晚上過來吃飯。」

「成。」

聽到這話,李傑笑著應了下來。

周母的意思,他明白,無非是想撮合他和喬春燕,但不論是『原身』,亦或者現在,他都隻拿春燕當妹妹。

不是乾妹妹,而是那種親妹妹。

「快去吧,早去早回。」

「嗯。」

沒過多久,李傑便帶著周文華來到了大眾澡堂。

這天寒地凍的,能好好地泡一個熱水澡,那種渾身上下都被熱氣包圍著的滋味,別提多舒坦。

體會過的人,都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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