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經濟帳(1 / 2)





「故,臣奏議,應重定廂軍揀選之章程。」

「凡老弱怯懦者,該放免,放免。」

「然,軍士守備地方,縱使無功,亦有勞,凡放免者,皆應善待。」

「援先朝故事,放免歸家者,皆準許其墾荒,新墾之地,前三年,免其夏秋兩稅,後五年,當享夏秋兩稅減半。」

「然,免稅之地,理應有所限定。」

「以五口之家為例,人日食米一升,歲衣絲一匹,五口之家,年食米約為二十石,絲五匹。」

「天下田畝,分上中下三等,中田每畝約收一石,以此為例,五口之家,最少需要中田二十餘畝。」

「不過,若是加上田稅、身丁錢、雜賦、口糧、糧種等,二十畝中田,隻是勉強湖口。」

田稅,即夏秋兩稅,宋朝的普通老百姓除了兩稅之外,還需要負擔額外的身丁錢、雜賦等。

如鹽錢、農具錢、牛皮錢、酒錢等等。

其實,相比於兩稅,這些額外的身丁錢、雜賦的開支,反而對百姓的負擔更重一點。

「綜合考量,臣以為,免稅之地,應以五十畝每人為限!」

這個數字,丁謂並不是隨口說的,而是經過精心測算的。

丁謂雖然沒有領過軍,但人性是共同的,那些即將被放免的廂軍,大多都是服役十年以上的。

這些人早已習慣了國家供養,某些服役更久的,甚至忘了該怎麼種田。

因此,想要讓他們平靜的接受放免,必須要誘之以利。

三年免稅,五年半稅,這個利,足夠大了!

如果對於田畝不加以限製,此善政極有可能變成動亂之源。

每人限定五十畝,就是丁謂交出的答桉。

五十畝地,年產五十石,前三年免稅期,扣除口糧、身丁錢等,一個五口之家,每年至少能結餘三十石。

一石糧食的價格大概在三百文左右,三十石便是九千錢。

九千錢,不少了!

前不久,先帝修奉永定陵期間,占了民田十八頃,根據當地地價,十八頃田,估價70萬錢(700貫),平均每畝地約為400文左右。

雖然官家特給百萬錢(1000貫),平均地價高達550文,但這是帶佳賞性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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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地價約為400文一畝地。

若是以此數據為算,結餘9000錢,每年結餘的錢足以購買中田20餘畝,三年便是60畝。

60畝加上墾荒的50畝,足足有一頃地,不論是在鄉下,亦或者是城鎮,一頃地,足以讓五口之家過上體麵的日子。

當然,這是理想狀態下的,如果歸鄉的老兵生活驕縱,不知節製,莫說五十畝地,便是五十頃地,也不夠用。

台上。

聽完丁謂的發言,李傑迅速在心中算了一遍,然後得出了一個數據。

五十畝地,確實是一個合適的數字,既具備吸引力,又不至於讓人趨之若鶩。

裁軍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削減軍費開支。

假如放免歸鄉的政策太過優握,以致於高過了服役所得,到時候便不是被動淘汰,而是主動淘汰了。

雖然宋朝實行的是募兵製,很多軍士都是主動投軍的,但其中不乏被動入伍的,而且數量還不少。

倘若給利太厚,軍心定然動搖。

另一邊,曹韋也跟著快速算了一遍,但他對於這些數字,並不是很敏感。

換句話說,他不太擅長算術。

不過,哪怕他不擅此道,關於五十畝定額的限製,他亦是讚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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