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獵物(1 / 2)





兩個茶藝師有一搭沒一搭的交流著心得,其中,大部分都是鄭娜娜主動在說,楊紫曦跟著在學。

說著說著,鄭娜娜忽然告訴了楊紫曦一件事。

她又換男朋友了。

這一次換的男朋友,雖然年紀比她大了不少,但抵不住人家優秀啊,出手也很大方。

「曦曦,明天有個酒會,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我能去嗎?」

楊紫曦正愁沒有優質資源,鄭娜娜的提議恰好撓中了她的癢處。

「當然行了!」

鄭娜娜笑吟吟的看楊紫曦,那眼神就像是在打量著某種珍寶。

「我家曦曦長得這麼漂亮,而且還是第一次,當然能去咯!」

「那就麻煩娜娜了。」

和老練鄭娜娜相比,楊紫曦宛如一個小白兔,隻見她一臉高興的抱了抱閨蜜。

然而,事實卻和她想像中的差別不少。

鄭娜娜確實換了個『男朋友』,對方的年紀也是比她大,但大的不是一點,而是差了一輩。

她現在的『男朋友』已經四十多歲了,至於是怎麼認識的,準確來說是被前男友送給別人的。

她那個前男友倒不是有什麼帽子情結,而是因為求人辦事。

於是,鄭娜娜就像是商品一樣,被前男友直接送給了那人。

當然,為了補償鄭娜娜,她那位前男友出手很大方,直接給她封了一個五十萬的大紅包。

對於這種事,要說鄭娜娜心中沒有怨氣,那肯定是假的。

但架不住人家給的太多。

況且,既然選擇了金錢,有些東西該丟就丟了。

挨誰的炮,不是炮呢?

誰有錢不重要,她隻想給有錢人服務,隻要錢給到位,哪怕是當二奶,她也不介意。

其實,鄭娜娜早就盯上楊紫曦了,之前她可沒少攛掇楊紫曦分手。

在她的眼中,楊紫曦的條件很好,大學生,長得漂亮,身材又好,而且還是雛。

前三點,鄭娜娜自問也是不差的,但如果是和楊紫曦比,她肯定是落入下風的。

至於最後一點,她更是沒法比,早在高中期間,她的第一次就沒了。

「都是姐妹,有什麼好麻煩的。」

鄭娜娜態度親和的拉著楊紫曦的小手:「走,姐姐帶你去買身衣服,明天那場晚上比較正式,要穿禮服的。」

此刻,在鄭娜娜的心中,楊紫曦已然成了一件商品,並且是價值奇高的商品。

懷揣著寶物,當然要找一個好買家,賣一個好價錢。

另一邊。

列車緩緩駛入大理火車站,出了火車站,李傑直接招來一輛計程車,前往訂好的旅店。

來了大理,如果不在洱海邊住一住,那一定是個損失。

此時,沉冰也知道李傑賭石賺錢的事了,雖然她還是覺得有點浪費,但這種浮財早點花了也好。

在她們老家有一句古話,浮財不是財,而且往往會給人帶來災禍。

其實,這話也不是沒有道理。

浮財和暴富是一樣的,麵對突然而來的巨富,普通人很難管理好這筆錢,錢一多,麵臨的誘惑也跟著多了。

沒有自製力的人,很難守住這筆錢,往往會落入金錢陷阱,淪為欲望的奴隸。

(PS:真人真事,同村的一個人,十年前抓住風口,賺了不少錢,有次車壞了,他就直接把車子停在路邊,讓朋友來接,至於車子,他不要了,一輛買了不到一年的Q5就這麼扔給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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