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火(1 / 2)





沈棟梁真的覺得倒楣到了極點!

好不容易回到了熟悉地地方,想要排解一下,結果卻遇到了臨檢。

轉眼間,他又到了冰冷的班房。

艸!

都是什麼事嘛!

自己是不是犯了什麼災星?

今年這一年,可謂是諸事不順。

想到這裡,沈棟梁決定出去之後,往會法寺跑一趟。

從前,他是不太信鬼神之說的,但一連串的遭遇,不得不讓他心生疑慮。

好好地營生沒了,回頭一到鬆和,連二十四小時都沒過,又回到了熟悉地地方。

最近這段時間,他回班房就跟回家似的。

次日。

沈棟梁收到了處罰結果。

拘留十五天,罰款兩千。

這絕對算是頂格處罰了,如果沈棟梁沒有那麼多的案底,處罰絕對不會這麼重。

得知需要繳納兩千的罰金,沈棟梁真的快崩潰了。

這錢,他可賴不掉。

隻能老老實實的認罰。

兩千塊一繳,他的積蓄瞬間縮水了一半。

燕京。

收到鬆和那邊傳來的消息,李傑不由一愣。

好家夥。

沈棟梁那麼大的年紀,還玩的那麼花。

夠可以的。

不過,他這次進去也怪不了彆人,誰讓他主動犯法呢?

這一次再入拘留所,可不是李傑主動設計的,而是沈棟梁自投羅網。

活該!

人老心不老,活該被抓,活該被罰。

隻是拘留,便宜他了。

李傑口頭表揚了一下方兵,然後便給方兵放了一個半個月的長假。

上一次沈棟梁進去,他也給方兵放了假,隻是,那次方兵沒有回燕京,而是留在申城休息了一段時間。

鬆和離燕京不是很遠,這一回放假,方兵能好好陪陪家人。

……

……

……

半個月後。

沈棟梁拘留期滿,踏出拘留所的那一刻,看著空蕩蕩的街道,他的心,不禁生出了幾分落寂之色。

每次進出,都是自己孤零零一個人。

太孤獨了。

出來後,他第一時間回到了被抓時的那間小旅館,他再來這裡,倒不是為了偷腥,而是為了取行李。

然而,到了現場他卻發現,旅館的大門緊鎖,門口的封條還在。

進不去,咋辦?

雖然隨身的那些東西不是什麼值錢的玩意,隻是一些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但全買新的,也得花上個兩三百。

兜兜轉轉了半圈,沈棟梁一連問了好幾個隔壁的店家,最後也沒找到旅館店主的聯係方式。

求而不得,他隻能無功而返。

燕京。

西四胡同。

茶室內,茶香四溢,隻是兩人現在的臉色,卻是截然不同,老黃一臉凝重的盯著擺在茶桌上的收音機。

一個歌手發專輯之前,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打榜。

酒香也怕巷子深。

讓更多的人聽到專輯裡的新歌,才能讓更多的人購買新專輯,而今,電台和電視就是最重要的宣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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