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給父親翻案,林宴放棄小青梅,娶了我這個大字不識的農家女。 大婚當晚,我們約法三章: 不越界、不圓房、不動心。 待他父親翻案,我們就此和離,一彆兩寬,各自婚嫁。 終於,成婚第三年。 林大人平反了。 1 我和林宴這樁婚事,從一開始就是錯的。 三年前,我被侯府認回。 才知道,原來我不是爹不疼娘不愛的農
我是誰?我在哪? “你個好吃懶做的死丫頭,不就是讓你做點農活嗎?你就給我尋死覓活的,你居然敢跳河自殺。” “還有你,我親眼看到你親了那個死丫頭,你那個手還在死丫頭身上按來按去的,我不管,你就要娶了她,她的清白已經被你給毀掉了。” “你不承認也不行,我告訴你,今天這麼多人都看到你對那
化緣的和尚斷言,江家氣運華蓋,積善之家,必出真鳳凰。 當晚,我娘用一碗迷情藥,把我送給跛腳的馬夫。 第二天,宮中下旨,給小姐和太子賜婚。 太子身體羸弱,沒當上皇帝就死了。 而跛腳的馬夫是亡國的帝王,隱忍數年複興了大梁。 小姐回到了江家,人人都說她克夫。 我卻即將戴上鳳冠,成為皇後。 小
妹妹就應該照顧姐姐? “沈餘,你是怎麼保護你姐姐的?” 一聲質問把沈餘的思緒拉回來,身體上的疼痛使她眼裡閃著淚光,她小巧精致的鵝蛋臉已經被水,汗,眼淚和血混合著糊了一臉,看起來臟兮兮的像個破布娃娃。 可若是仔細看的話,會發現那雙眼睛裡滿是迷茫。 身子還是沈餘的身子,裡麵的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