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劉宗周言六事、劉宗周削籍(附熊開元)(1 / 2)





劉宗周言六事

八月,朝廷晉升劉宗周為左都禦史。到了十一月,劉宗周提出了六項建議:“第一,建立道德準則,提議在京師首善之地設立書院,以此彰顯聖明,奠定國家治理的根本。第二,堅持法治,建議銷毀錦衣衛的一切刑具和未經法司審議的獄詞,一切審判聽憑法司裁決。第三,尊重國家體製,規定三品以上的朝廷大臣若犯罪,應由九卿共同審議,然後再交給司寇處理,司寇認為有罪的,才能將其收押囚禁,這樣做,即使是在對他們進行懲罰的過程中,也儘量維護了他們的尊嚴。第四,清除隱藏的奸佞,提出凡是匿名舉報的文書,一律不予受理並銷毀。第五,嚴懲官場腐敗,京師的士大夫與外地官員存在過多、過隱秘的往來,我隻要聽說此類情況,必定會彈劾這些人。第六,整頓吏治,官吏治理中最敗壞的現象莫過於催繳賦稅時索要額外損耗以及在處理訴訟案件中收取賄賂,已經成為常態。至於官員通過請托和推薦謀求升遷的行為,特彆是巡撫、禦史尤為嚴重,應該將嚴懲監察官員受賄的法律條款作為他們回京述職考察的第一要義。”皇帝采納了他的建議。

閏十一月,禮科給事薑采被投入大理寺監獄審查。當時流傳著一份匿名的“二十四氣”之說,暗中詆毀朝廷官員。薑采上奏指出:“這些匿名誹謗言論的背後一定是大奸臣或對言官心懷怨恨的人企圖陷害言官,他認為如果不嚴懲此類罪行,就說明皇帝對此並不介意,那就會鉗製言官之口,久而久之,官員們將會像冬天噤聲的蟬一樣不敢發聲,進而阻塞了皇帝的視聽,屆時還有誰能替皇帝直言進諫呢?”皇帝聽聞後大怒,立刻下令將薑采逮捕入獄。

劉宗周削籍(附熊開元)

閏十一月,皇帝召集朝廷大臣在中左門商議督撫官員選用的適宜標準。劉宗周回應道:“任用貪腐或狡詐之人為督撫是最易導致誤事的做法,作為督撫,首要條件必須是極其廉潔。”皇帝回應說:“同時也要考慮其才能。”

皇帝又詢問如何抵禦外敵,禦史楊若橋提議學習西洋人湯若望的火器技術。劉宗周則表示:“唐宋以前並無火器,自從有了火器,人們便過分依賴它,誤國之本就在於此。”皇帝聽後臉色不悅,說:“火器終究是中國長久以來的優勢技術。”皇帝命劉宗周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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