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動心(1 / 2)

廢稿3 刃上霜 4164 字 1個月前




chapter27

三秒不到又開始了,溫誠說話從來這樣,宋槐沒理他,安安靜靜坐副駕看窗外,玻璃倒影兩人側臉輪廓,虛幻漂浮的重疊。

她不知道接下來去哪裡,也沒問,兩人一路無話。

宋槐突然想起大部分人對自己的評價,他們說她寡淡無聊,整天擺一張掃興的死人臉,又早早輟學背妹妹做家務,撿垃圾賣錢,像臟且傴僂的婦女,哪個年輕女孩兒會像她一樣呢?

許多年輕姑娘們像玫瑰花,香氣濃鬱汁水鮮嫩,人們恨不得把它嗬護在玻璃罩中。

而她是春風席卷後落在土地上的槐花,慘白色,被路人一腳腳踏進泥裡。

宋槐長呼一口氣,溫誠心陡然下墜,側眼瞧她睫羽輕顫:“怎麼了?”

“像我這麼掃興,和我做朋友或相處下來很累吧。”

“我不想和你隻是朋友。”

“你認真回答我。”

前方綠燈變紅,車在白線前停穩,溫誠靠著椅背放緩思緒。

這問題放在從前,溫誠會痛罵出題人,操,裝什麼青春疼痛,他向來不是個浪漫的人,至於廣告文案?隻是為了餐盤中的麵包謀生存而已。

可現在不同,他遇到宋槐了。

並且從不解,好奇,到最後的喜歡,越陷越深。

他真的變了個人。

他會告訴宋槐非常肉麻的話:“我說實話宋槐,剛開始會很累,但慢慢的,就發現你很真誠,努力,堅強,永不屈服現狀,知道自己要什麼,表裡如一,你會驕傲的說,我就是愛財如命,我就是為了銅板斤斤計較,你知道這種特質多可貴麼?尤其在二十一世紀,真誠的人太少見了......你千萬彆否定自己的價值,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世界需要玫瑰,同樣需要仙人掌,需要水流瀑布,更需要沙漠,有些人愛玫瑰,有些人則喜歡仙人掌,我就是後者。仙人掌怎麼了?它在沙漠頑強的生存幾千年,根係不斷蔓延找地下水源,哪怕隻有一點點,它都會開花結果,仙人掌的花非常好看,果實都可以入藥。”

“你不需要和彆人比,因為你叫宋槐,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宋槐,消遣喜歡坐公交怎麼了?騎電動車又怎麼了?恰恰是這些特點,才構成你這個人啊,誰也不能複刻。”

溫誠還告訴她,自己上初中那會兒,班裡流行追海賊王連載漫畫,或是去網吧打幾局帝國時代和紅色警戒,這些漸漸形成一種愛好風氣,很多同學跟風,好像誰不跟誰落伍,就他沒借來看,下課埋頭寫題,偶爾起身擦黑板。

他把這個歸結為——遵從本心,做自己喜歡的事就足夠,彆在意他人眼光。

......

宋槐眼眶赫然有股熱浪,硬生生憋在裡麵打轉。

溫誠剛提到花,腦子靈光乍現,徑直拐進商圈內停下,臨走前對她說:“等著。”

大學期間的勁頭被工作壓力磨滅大半,奇怪的是,它們又在遇到宋槐後重燃,很難說那種感覺,像渾身流淌新鮮血液,它刺激,澎湃,抽象來說具備趨光趨熱特點,大概是少年獨具的熱血和浪漫,於二十幾歲得以破土重生。

花店名字是DestingFlower,溫誠迎著風費力推門,聽店員介紹各種花束後,都不太滿意,最後選擇自己搭配,主花有進口豔麗的多頭玫瑰,他卻買了重瓣繡球作主花,白色桔梗,150cm馬醉木和50cm冬青作配花,交給店員裁剪包裝。

“好多人買花都選玫瑰,多頭單頭,但其實我們店最貴的主花是重瓣繡球,”店員送了張明信片,隨後束絲緞帶,“重瓣繡球88一枝,馬醉木299一枝,冬青58一枝,桔梗10元一枝,總共9010,您看還有需要的嗎?”

“不用。”

“好的,先生慢走。”

溫誠抱著花站在車旁,低頭審視自己作品,他沒學過插花,甚至連花名花語都不懂,隻憑感覺讓花無限趨近宋槐。

好在結果不錯,馬醉木花梗極小,骨朵狀成串串鈴鐺,和桔梗同樣是白色,冬青花瓣散碎,白中帶淡黃,重瓣繡球的藍紫反而是顏色最重的。

晚風潮氣一吹,蕩起的不止他衣擺,還有極淡的花香,溫誠拉開車門:“送你的。”

花束被溫誠塞進她懷裡,宋槐低頭看著,她第一次見這麼大的花,兩隻手臂堪堪抱緊,很重,淡香層疊。更新奇的是,中間的花不是玫瑰,而是毛茸茸的紫球,她還把周圍小白點誤認成槐花。

“謝謝你送的花,但我用不上,”宋槐一轉頭,溫誠已經坐進駕駛位,目光在黯淡中相對,“拿回去沒幾天就壞了。”

“不喜歡?”

“喜歡,但真的沒用,雖然它很漂亮,我可以拿一晚上,明天開始就還給你,或者今晚約會結束就放回你後備箱,”宋槐指尖撥弄繡球花,“我平時特彆忙,下星期就要去北京了,沒時間打理這麼多花,而且本來也不會。”

“......沒用?”

“對啊,與我而言沒用,我不是個精致的人,不適合花,更不適合羊絨大衣,你見過哪個洗車的穿著體麵,”她語氣輕鬆,聽起來心情還可以:“會糟蹋衣服和花。”

又來了。

他就知道。

他就知道這女人完全不浪漫。

溫誠雙手緊握方向盤,力道讓指節幾塊骨頭脹痛,數不清第幾次被宋槐氣到半死,可他偏偏不能說什麼,哪怕抱怨幾句,他越來越小心謹慎,最終隻沉聲問:“那你喜歡什麼花?務實一點兒的?西藍花,蔥花,蛋花,菜花?你說.....我買。”

不就是拒絕一束花麼?

這點兒打擊對他來說算個屁。

“也可以這麼說。”

“那走,去菜市場。”

溫誠一掉頭,導航定位說走就走。

他果然行動迅速來去如風。

哪裡來的心氣呢?或許因為餘光瞥到她嘴角勾起,笑的隱秘恬淡。

花多少錢不重要,她能笑就足夠。

“那花怎麼辦?你不要我怎麼處理?”

“送給彆人吧。”

“神經病啊我,那就扔了吧。”溫誠說的特輕鬆,一點兒不心疼。

.......

菜市場途徑SKP。

車在路麵疾馳,溫誠先帶她去了SKP jimmychoo旗艦店,入眼是琳琅滿目的高跟鞋,光束打在鞋麵碎光閃耀,當然伴隨不菲價格,宋槐被熱情店員團團包圍,向她挨個介紹當即新款高跟鞋,從設計師理念到鞋麵材料,穿後舒適度,說得天花亂墜。

AVERLY,SAEDA 100,LOVE 85三款經典黑色高跟,最貴12400,最便宜8590,剩餘銀白色或純白色稍微便宜,但也得6790起步。作為鞋——一種消耗品,屬實太貴太奢侈,宋槐討厭一切普通且溢價的東西,比如鑽石,衣服,包包和鞋......它們隻需要舒適耐用就足夠,如果價高會讓她有負擔,不舍得穿,不舍得洗,做什麼都不方便,整個人被困在奢侈中。

物品最大價值在於被人使用,倘或無法滿足這個條件,那就是沒用的廢品。

宋槐討厭華而不實。

溫誠站在門口,不乾擾她挑選,反正自己也不懂。

宋槐雙手緊貼衛衣口袋,回頭看了他一眼,垂眼掃覽價簽,語氣依舊平淡:“都不喜歡。”

店員愣了下。

“不好意思,”宋槐轉頭就走,感受到他詫異目光,始終沒停下腳步:“走吧。”

“又覺得沒用是吧?”

“對。”

“那你覺得什麼有用?鞋還不夠實用?”

兩人一路走出商場,冷風吹亂宋槐碎發,她仰頭看溫誠,任憑月色在他發梢懸停,還有飄蕩半空鬆散的衣袋,“沒什麼,穿不習慣而已,你送的東西都不適合我。”

“......”溫誠雙臂環抱點點頭,今晚真他媽難忘,因為求愛之路頻繁碰壁,撞得暈頭轉向:“不至於吧,隻想送你個禮物,我把自認為好的東西捧你麵前.....”

“然後呢?”

“然後看你開心的收下。”

“我收下你會高興?那如果我並不喜歡呢?也要逼著我收麼?所以這禮物到底送給誰的。”

“你有毛病吧,”溫誠自己被氣笑了,“我算是發現了,咱倆在一起必須吵架,”他攥緊宋槐手腕,加重力道把人塞進副駕,扶著車門彎腰告訴她:“有話能不能好好說,和我吵架你就高興了是不是!”

“......高興。”

“我他媽不高興,閉嘴吧你。”

幾秒後他也坐進來,猛力抽安全帶,哢吧一聲卡扣裡。前方車輛遠光燈照亮駕駛位,宋槐發現他比之前憔悴不少,額前碎發變長了,原來在眉峰以上,現在風一吹將將遮擋雙眉,雙眼紅血絲很明顯,下巴泛青,應該出差時缺乏睡眠,還沒刮胡子,儘管五官線條仍舊利落疏朗,卻總含著落寞破碎。

“你出差很忙?”

“忙啊,快忙死了,剛下飛機就來找你了,明天繼續上班,我們隻休一天。”

“為什麼不回家休息?”

“......”溫誠沒著急回答,車輛掉頭朝菜場方向行駛,直到抵達市場附近才說:“想見你就來了,喜歡一個人或許就這樣,跟他媽鬼上身似的.......我三四天隻睡了八小時不到,冒著心臟驟停猝死的風險來找你,理由很簡單,因為喜歡,你喜歡過彆人麼?我猜沒有,你體會不到這感覺。”

體會不到這種抓心撓肺,患得患失,徹夜難眠的感覺。

恨不得對她掏心掏肺,告訴她這是他的全部。

“如果想讓我多活幾年,就對我態度好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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