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法統之爭(2 / 2)





到這為止,都沒什麼問題,但是接下來,就是郕王所說的不妥當了。

「……恰逢虜中有使節回朝,口宣我大兄皇帝詔旨曰,宗廟之禮不可久曠,朕弟郕王年長且賢,其令嗣位大統,以奉祭祀……」

不過想起來是想起來了,還是有不少大臣不明白郕王所說的不妥當指的是什麼。

要知道,這份所謂的「口宣詔旨」,自然是子虛烏有的事,是禮部編的。

但是說到底,還不是為了郕王您繼位的合法性嘛……

自古皇位傳承,乃是一等一的大事,所以自然是有一套完善的典製法統的,甚至於可以說,一切的禮法,都是圍繞著皇位傳承延續而出。

在禮法當中,對於皇位傳承自有一套深入人心的規則。

首先的第一條,就是皇權不能通過搶奪而拿走,那是篡位,更不能憑空產生,那是謀反。

這一條是最重要的鐵律!

甚至於就連開國之君,百戰得天下後,也不會否認前朝的存在,究其根底,就是因為需要從前朝繼承其法統。

當然,大明和其他歷朝不同,大明承繼的法統是大宋,宋為元滅,而明又承之,恢復宋之山河天下。

因此天下人才會讚譽太祖皇帝,得位之正無過於此。

而除了開國之君外,一般來說,皇位的傳承隻有兩種情況是被天下百姓認可的。

第一,是皇帝在世時立有儲君,崩逝後由儲君繼位,第二,就是皇帝在世時沒有儲君,遺詔指定新君人選。

落回到現在的局麵,就顯得無比棘手。

一則,現任皇帝還沒死仍在,但是被擄走了,自然沒有也沒辦法有什麼遺詔,二則,皇帝雖然沒有指定儲君,但是太後立了一個,儲君儲君,本就是儲備之君王。

這才是孫太後一直堅持,郕王繼位不符合禮法的底氣所在。

但是話又說回來,也先大軍壓境,真要按著禮法,立一個兩歲的小娃娃為君,也不合適,如胡濙之前所說的,禮法重不過江山社稷。

但是不管怎麼說,總要給天下萬民一個交代!

這個交代,就是郕王繼位,法統從何而來?

國勢殆危,朝臣擁戴?

別開玩笑了好嗎!

皇權為天子所有,不是朝臣所有,他們憑什麼傳承給新君?

要是隻需要國勢殆危,朝臣擁戴,就可以另立新君,那被部下強行套上黃袍的趙老大,應該是得位最正的。

所以不能這麼算!

話說到底,新君的法統需要一個來源,那麼這個來源,要麼來自於宣宗皇帝,要麼來自於如今尚在虜庭的天子。

新君隻能是從他們中的一個的手中接過的皇權,才是名正言順。

禮部絞儘腦汁,思量了再三,最終還是選了後者。

至於原因……

胡濙嘆了口氣,開口道。

「殿下容稟,依照禮法而言,若皇帝無子而逝,方上溯先皇之子繼位,如今天子尚在,且有東宮太子,故而依禮法而言,當由太子繼立,然而皇太子幼衝,難秉國政,臣等方苦勸太後,命殿下繼位。」

「若殿下之法統源於宣宗皇帝,則無異於宣諸天下,今上大位不正,然宣宗皇帝,早在宣德三年便明詔天下,立皇上為儲君,正位東宮,又有宣宗皇帝遺詔再上,法統斷不可動搖。」

「故而臣等議之,殿下之法統,當源於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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